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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錯標」,不是富邦說了算! 國產局仍將發函要求繳款(ps.也不能國產局說了算,而是規定說了算,公理說了算 ! )
2010/12/17 01:43:13瀏覽609|回應0|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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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富邦說了算! 國產局仍將發函要求繳款

針對富邦人壽15日參與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卻「投錯標」,誤以12億多元的金額標下底價2944萬元的標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6日已收到富邦金控委託律師寄發的函件,主張「標單無效」,國產局應該歸還8300多萬元的保證金,不過,相關官員表示,國產局仍會發函請富邦人壽來繳款,未來即使有認定上的疑義,國產局將開會討論,不是富邦說了算。

對於富邦人壽「投錯標」,誤以12億多元標下預定興建學生宿舍、底價2944萬元的杭州南路土地,富邦金控已委託律師發函國產局,宣稱依規定,投標人必須繳交標案底價1成的保證金,而富邦人壽繳交的保證金是8300多萬元,可以證明富邦要標的不是這塊保證金僅需294萬元的土地,因而主張「標單無效」,還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國產局必須返還保證金給富邦,否則涉及不當得利。

不過,函件中也表示,如果國產局北區辦事處認為該案已經完成決標,富邦人壽如棄標,就必須將保證金沒入,也只能以誤投的標的底價2944萬元的1成、也就是294萬多元來計算,而不是8300多萬元。

對於富邦的強勢態度,國產局官員似乎也很不以為,由於富邦人員在標單上寫的明明就是底價2944萬元的第2標號,官員也難以苟同富邦主張「標單無效」的說法,且以往國有土地標售時,如果得標人棄標,也都是將保證金「統統」沒收,只是以往的價差沒有這次這麼大。

官員也表示,北區處仍會發函給富邦人壽請其來繳款,最慢下周一(20日)即會發函。至於富邦如果棄標,應沒收的保證金究竟是多少?官員指出,原則上是由北區處來認定,由於這次屬於地上權招標案,與以往的標地案不盡相同,是否會只沒收294萬元,可能還需國產局開會討論,但絕不是富邦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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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評 :

當然不是富邦說了算! 

也不應該是國產局說了算!

而是 公理 說了算!

世間不應該沒有人情義理,沒有公義 !

明顯的錯誤,在沒有造成他人重要影響下,不應該嚴懲無心的過失,倒可以裁判他負擔重置的成本 !

兩造競爭是必要的,但是準則要公平 !

再者就是比例原則 !

善意的動機,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 !

沒有惡意或故意的行為,也應該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 !

沒有惡意,沒有嚴懲 !

財團、強勢、公權力都應該服膺規定、及公理,規定如不合時宜,就應該勤於修正,有公理公義的國度,才是人民安居樂業的所在 !

今天財團、強勢、公權力如果都認知規定,認知公理,那麼,平民、弱勢、個別的民眾就可以打拼於生活、優游於生活 ! 合理的生活環境於焉確認 !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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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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