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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導遊及國旅領團的申領問題』
2020/04/07 07:58:51瀏覽1579|回應0|推薦0

『有關導遊及國旅領團的申領問題』

(一)導遊的資格與限制

(1).當天與會的旅行公會代表(他說他憑良心回答次長),與李奇嶽(導遊開名車住豪宅),都因急於照顧(自家的)領團人員,而不忘,多踢導遊兩句,哈,照理應不必踩人頭頂上爬啊。

(2),標準的認定背景

這兩年的慘狀?(副局長不給說)

1.(台灣官方)兵荒馬亂,冷峻相對 :2017年7月14日 - 據了解,原本陸委會踩煞車的範圍廣及整體大陸台辦、黨政軍和智庫學者三類人士,

2.(台灣民間)(導遊團的多少,跟自由行無關,而跟購物店的榮枯正相關)2015年時,寶得利的鼎盛時期,正是陸客來台最高峰,418萬人次的時期,當年營收新台幣23.5億元,只是,自此之後,江河日下,2017年更慘,營收只剩6.24億,短短兩年腰斬再腰斬。2017~2019三年來,一直徘徊在270萬人關口(團少自由行多)。直至2018年,她懸崖勒馬、轉往海外求生,還黯然收掉店面。」張雅琍坦言,陸客團急凍,讓她措手不及。

(二)觀光局版本

觀光局提出的建議版本,是兩年內有帶團10團以上者 (預算夠則不宜多所限縮漸入困境之名額)

1.正確的觀光團數在官方的管考電腦中.其判斷絕對有其(簡單明白)的依據 !

2.李奇嶽的發言已和官方大有不同(縱是奇嶽個人自認有理,不過偶怕應証了近百名導遊的煩惱 :局長走了,政策會不會也沒了!?

3.如果大局和本部,輕易限縮改變局版本,那官府威信將盡失!

4.繆正川 :小弟之前每年帶不止五團,騎三陽機車,住老舊(已免徵房屋稅)公寓“好窄”(豪宅)。奇嶽董事長他們公司的導領待遇顯然特別優渥哩!

(三)導遊領隊 疫情海嘯來臨

近年來,就是很多群組的導遊, 從2008年到最近幾年,才漸漸沒團,團少又不敢亂跑,怕臨時又叩人,之前到最近更是0團, 他們建議是:

(1)50歲以上, 月退在2萬以下者,得憑導遊領隊證申辦 (有帶團才能換証)

(四) 國旅領團的建議

1.依法有據: 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 29 條 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應派遣專人隨團服務。

2.發証單位: 全聯會, 台北旅行公會等等 ,台灣觀光領團協會等。

3.支持比照導遊領隊之疫情補助 。

4.官方30年來未採認証原由 :

(1)發証旨在認證

(2)而無証需取締,但處分困難.(如里鄰活動)

(3)官方應從事立意之變改 : 無照取締 (導遊領隊) + 有照加分 (領團)

(主辦考照)


68年學生領團員

71年英領

第一屆華語導遊 林德仁 敬上. ps.綜合意見另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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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救命錢

李 奇嶽2020年4月6日 上午7:00    作者為台北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交通部長林佳龍4月1日會見旅行公會、縣市導遊協會代表,聽取業界在疫情期間的紓困需求後,交通部除針對觀光從業員工,在紓困2.0中規劃發放薪資補貼外,還納入無雇主的導遊及領隊,同樣每月領1萬元、可領3個月。根據今年3月底的統計數字,領有執照的導遊為43460人、領隊為64738人,合計108198人,但實際上真正有帶團的人數大約落在15000人,許多人領有執照但並未以帶團工作維生。這些人如何認定才算公平呢?還有甚麼疏漏之處呢?
目前觀光局提出的建議版本是兩年內有帶團10團以上者,非旅行社雇員的導遊領隊可以申領,這個建議版本標準訂的非常寬鬆,若旅行團的工作一年五團以一團六天算,一年帶團大約30天,這樣可以賴以維生。那麼很多帶團工作者應該出入名車家住豪宅才是。這個標準太寬,應該仔細再算一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而如何認定是否有帶團紀錄,這一點可以要求提列相關保險證明即可,因為旅行社依法必須為每一個旅行團強制投保旅行契約責任保險,就像車輛的強制險,不投保是有罰則的。加上領隊帶台灣團出國旅行會有出入境紀錄,加上旅行團依規定投保的旅行責任保險保單證明。雙邊勾稽就可以知道他帶團頻率,而導遊在台灣接待外國旅客沒有出入境紀錄,但也會有旅行責任保險保單證明。再認定該員是否賴以維生的收入是來自於帶團,非常容易。
台灣國民旅遊一年人次大約1.6億人次,大多數是自行搭車或開車旅遊,透過旅行社安排國內旅行團的人數大約落在2000萬人次,比入境或出境旅遊人數都要多,自然需要很多人來帶團,我年輕時有三年的工作就是專職帶領國內旅遊團,藉以養家糊口。這些帶著國人在台灣旅遊的「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一般俗稱領團人員或是國內領隊,這一批人為數大約5000人左右,目前不被納入救濟行列。
當與會旅行業代表提出希望能將這些人納入紓困案中時,交通部林佳龍部長當場表示同意,但是部長見面會後卻被翻盤,因為觀光局代表表示因為導遊領隊是領有執照也有列管。然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政府沒有規劃證照制度,觀光局並無列管不宜納入紓困行列,所以案子卡關擱置了。
其實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也是有法源的,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9條,「旅行業辦理國內旅遊,應派遣專人隨團服務」這就是最大的依據。導遊領隊要通過考試領照是政府法規規定,國內旅遊要派專人隨團服務也是政府法規規定。本質上這些人也是靠帶國內旅遊團賴以維生,旅行公會代表甚至說可以證明這批隨團服務人員二年內在帶領國內旅行團有超過40團,並以此為生,但是顯然觀光局的態度並不像交通部長一般接地氣,太拘泥於形式主義,對於導遊領隊條件寬鬆,而對於一樣是從事帶團工作的國民旅遊領團人員卻是過於嚴苛。
個人認為,法規面上,目前政府雖無規劃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要具備國家證照,但是旅行業管理規則中明訂要派遣專人隨團服務,所以旅行社依法調派人員帶團服務旅客。在實務面上,旅行公會也已經辦理了很多年的國民旅遊領團人員認證,並且也努力爭取通過了勞動部的職能基準認證的審核。國內旅遊市場上也確實有一大批人以此為生,過往旅行社責任保險保單也都有詳實帶團投保紀錄,認定查核並無困難,也沒有排擠到導遊領隊的補助經費,實在應該納入紓困方案中,在此也呼籲觀光局要像林佳龍部長一樣接地氣,能夠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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