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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楊照的散文態度
2007/09/15 14:24:23瀏覽322|回應1|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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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學獎落幕後,我開始與友人們討論關於創作的意義。可能是受到評審們的批評與指教,腦中開始捉摸自己的創作態度為何,這是我很少想到的部份,因我總是滿股熱情的投入著。散文組的評審之一──楊照先生,其在評論散文時毫不令色的說:此際校內的散文已淪為形式,放眼諸篇毫無內容可言,表現得極不成功。他表示,一篇可供閱讀散文應具有內容性,值得讀者願意花時間去獲取價值,非是單單作者自我意念抒發的一項工具。未免陷入此窠臼,他說明散文作者在書寫時的應有態度及內容為何。我將其觀點視作一個前提,三個內容來分類:前者是尊重讀者,後者是特殊體驗、獨特感發、迥異筆調。他這麼說明著:

 

尊重讀者

散文作者應尊重讀者的閱讀權。作者的文章應有其目的、核心的闡發要旨,這是讓讀者體會、吸收的。一篇文章若未建立在三個表現手法,其文章僅是作者單方面的個人疏發,那麼作者有什麼理由讓讀者必須去閱讀呢?文章的一切內容僅流於回憶式的紀錄片,僅有作者能對文章產生共鳴了,讀者無法參與。如此,這剝奪了讀者在閱讀上所付出的時間及心力,侵犯到讀者的閱讀權,不尊重讀者。文章應是具有價值,這價值不單可象徵作者個()體,也給予讀者客體參與,使讀者在知上獲得新識。

 

特殊體驗

散文之所以吸引讀者觀看,其一便是特殊體驗。作者將其在旅行中經歷的見聞撰成文章,由此分享給閱讀者。由於體驗並非人人皆有,故讀者藉由作者筆下的文字,體驗生命中未曾有過的經驗。例如名作家李昂曾受邀前往某專事頂級魚子醬生產的小國參訪。由於魚子醬是頂級食材,且此食材是該國的重要經濟產能,該國收益皆由此謀取。深怕製作技術遭人偷竊,故限制非政府相關人員一率不得進入,擔心影響國情。李昂得他人未有之機會前往,將其經驗書寫成文,供讀者參與、廣增新知,其便是屬特殊體驗一類。

 

獨特感發

所謂感發,即是人於接受外在訊息時,由內在的精神去感覺、體會而來。散文的其中一項價值,便是作者的獨特感發。這通常表現在作者的感受,此感受異於常人,所思所想具有獨到的切入點。讀者藉由作者作品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被引領的思考方向也隨著改變。如此,讀者由吸收作者看法獲得新觀點,可延展因自身見不到所侷限的思想範圍。

 

迥異筆調

文字是作者與讀者間交流的重要媒介,將作者欲表達的內容傳達給讀者知道。然而,若就「傳遞」此功能性來看,或許也可藉由口語來媒介,同樣可完成交流的目的;但文字終究與口語有所別──口語是將想法訴諸於口,常使用淺白易懂的內容直接傳達著;文字卻是非直接的、是間接性的,藉由字句堆砌,逐一修飾而傳達出想法,兩造之下各有所長。散文作家林文月在其〈文學沒有死〉一文中也曾提起:「……文學與普通講話有別,所謂『我手寫我口』,其實不太可能的。寫文章總是較講究一些,在遣詞用字、佈局安排各方面,都會比說話時更用心一些。」正說明著文字與口語的差別。

精緻的文字修飾著作者的思想,使得讀者在閱讀時可避免掉過於現實性的呈現內容;因為文字繫在情感流露間,文字非工具爾。好的文筆思路引領著優美的文句,與此,讀者由此轉換出的體會感受也隨之不同。這好比以情感為主的抒情文章我們感覺文字淒切,但以實況為主的報導文章卻感覺直接,其推砌的字句所產生的效果不同使然。

作者彼此間思路有所不同,其筆調象徵其個體,所詮釋的內容勢必有所分別。不論是在表達感發亦或是體驗,書寫的文字排列效果也將連帶的影響讀者感受。在供需原則之下,文筆也成為散文吸引人的內容要素之一。

 

2

楊照的四項說法有許多部分並未細說,或許是礙於當天時間過短,總是精要的提點著。我將聽取的部分自行體會後加以延伸,盡全力詮釋分析,可能有所不周,還請見諒。

經過此次評審會議後,與會的諸多參賽者皆有所收穫,不論是本身對於創作上的態度或是手法,皆獲新的體驗,但儘管如此,仍有些許疑惑產生。其中,關於「尊重讀者」這點,是此次文評最受討論的部分。許多投身文學創作的友人並不認同此點:他們認為作者在創作上應有充分的自由權,不應受限取決於讀者的悅讀喜好,這會抹去作品與作者間的聯繫,失去作者個體價值的存在性。在此當下,作者彷若市場機器,依附在讀者之下。

 

3

尊重讀者=侷限生命自由?

書寫文學作品可以有很多的動機,但不論其動機為何,大都是因對某人事物的發生而產生想法上的感觸,就此將所感所想藉由文字表達出來,皆是對生命的真實紀錄。不論文學作品類型為何,難有不因自身生命感發所產生的作品,詩與散文就不用說了,小說也是藉由作者的某個記憶片段,因此項記憶產生感發以作為延伸或者範本,由此產生小說作品。儘管小說作品並非真實如人生,但也是相仿相似的狀況所述,作者係藉由小說的虛構性闡發出其要表達的理念。當然,散文與詩也屬之,係以真實的生命為基礎所延伸表述之。

就散文與詩的創作中,其真實性是佔有令讀者共鳴與否的重要關鍵。好的散文與詩,其成功便是作者所傳達的真實生命象度,這容易令讀者進入作者欲傳遞的世界、生命觀。或許有人說,小說裡的內容若是真實的,這世界不就充滿著荒謬與可笑──偵探小說真有人死,且是真人真事,只是換了名字?哈利波特的世界觀真有其述,我們全是麻瓜?暢銷小說與純文學小說就在此競相分庭,這就取決於作者對於小說的掌控態度了,這將被劃分兩類,我將在末段續談。

身邊在創作的友人們與我都是堅定著作品是象徵著我們作者的真實生命的,是與自己的種種相契相合的呼應所產生,失去此,我們將喪失創作的動力。與此,若要將自己的文章因尊重讀者而喪失相繫真摯的自我生命性,那可說是剝奪了身為作者擁有的寫作權──我們並不討好什麼,只是要書寫生命

這樣的寫作目的,一直也是我對創作的態度,只是,或許解讀的方式不同,我並沒將尊重讀者視為此目的的衝突點,反而覺得這在創作之中是其一項重要的。但身邊友人槍口一致向外,皆對楊照先生的此番說法感到錯愕。我是將尊重讀者看作是作者書寫的態度與文字運用的掌握度。文字掌握度將在下段再談。關於所謂因尊重讀者產生的三項有價值內容──特殊體驗、獨特感發、迥異筆調,皆被視作具有價值,可供讀者獲取閱讀意義性的基礎點,是最易掌握、最易吸引的操作方向。只是,或許是因為參賽者的我們皆是初試鶯啼,筆調生澀著,所有寫作應有的邏輯概念掌握不全,致使寫的文章過於輕率漂浮,不是主旨不見,就是字句邏輯有誤,如此,儘管創作作品富有呼應真實生命,但其效果卻流於日記形式,讓人讀過卻不能共鳴,體會不出內容。

其實書寫的散文作品皆是朝向上述三類內容闡發,卻未使讀者產生價值;產生價值並不是所謂討好,卻是要將作者的生命書寫更貼近讀者,使作者與讀者間產生聯繫,將作品的意念與目的竭盡可能的表達出來,是將作者欲表達給作者的意念不予中斷如此,使作品完整,達到文章傳達情感的效果。成功的文本應可達到此境:作者的價值(藉由作品認同自我生命性)與讀者的價值(藉由作品獲得新的感動)相互彰顯。 

試問,一篇想要將自我生命傳達出來的文章,若無法傳達真實意涵,讀者能否收到呢?勢必將使讀者會有理解卻無深入生命核心的共鳴作者的問題,這正是其價值關鍵。文章行於流水固然好,但若毫無主旨其將失去文章生命。

 

4

「文字的傳達性」與「文章的內容性」

上述提到文字運用的掌握度,這將牽涉到「文字的傳達性」與「文章的內容性」,兩者看似無關聯卻有著間接關係。我們皆知道,文字堆砌後其連結出的文句可傳達出某些意涵,這並非是口語可比擬;文字是可突破時空的侷限性──人亡語失,字留語存。與此,文字的傳達性清楚的彰顯出來。

文字具有傳達性,但能否完整的傳遞出作者的主旨呢?或許這就是文字與口語的差別:口語具有直接傳達的特性,其大多是人面對面的直接傳遞;口誤可以直接在那做修正,但僅限於當下的時空與人,此一置換便失去本然性,易產生誤會與偏歧──當面對的人不同,說話的應對程度也與之不同,時空不同,人的心境也隨之轉換不同,便是與此。

儘管文字具有突破時空的侷限,但此也是其缺陷所在,其特點即是「間接」傳達,正因如此才足以使得文字較口語不受時空影響,這將產生一項問題──怎樣的文字組合才可完整傳遞作者與讀者交流的訊息,而不產生誤解,這是需解釋的。

在尊重讀者的前提下,未免於作者所寫內容致使讀者產生歧異解讀,在文字的選擇及排列上是需要推敲與經營的;我們常犯下此種錯誤,便是順從自己的思考步調寫下字句,忽略讀者的解讀,在此狀況下,或許會產生僅作者可理解但讀者無法消化的狀況──這是因為作品是出於作者之生命,故其閱讀時所需的經驗素材皆具備著,然而讀者乃旁觀者,並未具有相同的經驗素材,解讀時很難接近作者本意。或許有人會提出今人解讀古人作品的例子來驗證「解釋、詮釋作者本意」的經驗,但勿忘一點:所謂的解讀仍須建立在某程度上的驗證,不論古今,其文本所排列的字句仍是可解析的。除非作品因時代的隔閡而有經驗落差,解讀有誤,不然,但就文字的傳遞性而言,仍需建立在最基本的「可解讀」,試問?若單純的文字都不可解讀需要猜測了,這不就喪失了文字的傳遞性了!失去文字的「工具能力」。

散文的作者在書寫時切勿忽略尊重讀者,倘若只有自己看得懂而讀者需要猜臆才可明白,我只能說這非但使讀者不見作者的作品主旨,也使得作品流於日記形式。日記,就是一種僅有作者可詮釋的文類,因為作者的讀者只有自己。真實的生命性書寫是憑藉在散文與詩,若要刻意的產生悔澀暗沉文句效果,便只能運用在小說了──這可使作者的作品更為開闊,也使得讀者富饒閱讀的樂趣──此常見於諷刺局勢的小說(可能是戒嚴或者任何高壓集權下)與偵探、犯罪類型小說。前者可使作者免於當時的現實壓迫,避嫌,後者可令讀者產生閱讀的趣味。

當文字的工具性固全時,作者與讀者間的訊息傳遞完成了,此時牽涉到一項關鍵,即便是「內容」。若為了尊重讀者而討好讀者,其文章的內容似乎可依循讀者所好而寫,這在小說上極為常見;散文與詩也是可建立在此方法上,但平心而論,要將真實生命的內容虛構化(加入讀者喜愛的,但並非作者有經歷過)而有所呈現是十分困難的,畢竟並未體驗過,寫出來的效果將有所侷限,產生真實的落差性。讀者是很難欺騙的,除非作者文筆功力深厚亦或是此類內容有建立在作者某種度上的真實呼應,不然極難操作。

 

5

「意念」與「媒材」?!

意念是作者呼應生命所欲傳達的感發、主旨,媒材是作者意念欲發生的基礎,兩者密不可分,簡單說明之。

若就散文與詩來看待,因為需要建立在呼應真實生命之上,故儘管作者刻意討好讀者而選擇具潮流性的媒材、題材,但這也是需建立在作者真有經歷過、體驗過的前提下。失去感發,缺少真實的前提將嚴重引響讀者閱讀的動力,此在上述幾點曾提過。

但就小說而言,撇去以真實生命的為基調的寫實小說,單就符合市場需求的暢銷小說來看,其媒材的選擇是具有娛樂性的。娛樂性題材與生命性的題材有別,一者具短暫過渡性的共鳴,一者具長久永恆的共鳴;前者建立在當下,後者建立在生命。

生命特質伴隨著個體性,這是截然不同於當下性群體的。重要的關鍵便是前者建立在以精神為本質,後者建立在物質為本質。人可以沒有物質來引響情緒而有愛惡欲,但卻不能沒有精神來決定生命象度。這是一種根本與延伸問題,將會探討至形上學的領域。簡而言之,物質受限於時空,精神相較之下較不受限制;因為記憶將可封存,但特定時空下的感招只能留存特定狀態下,也就是所謂潮流價值與生命價值的差異點。

潮流價值是可共同與這時代的所有生命經歷,但生命價值卻是各自特異有所不同的。若一篇散文或詩的生命性感動了讀者,其便是此生命在某程度上觸發了讀者的相似記憶,但作者與讀者仍各具獨特性,並未改變本質,但有本質延伸的可能。

散文與詩的寫作初衷建立在自我獨特的生命感發,若要牽強附庸群眾,此將喪失了書寫生命的意義。既不能使作者的生命特質彰顯,也無法使讀者生命產生共鳴。

可以造假嗎?當然可以!或許這對讀者不會如何改變,但對作者的自我生命上已產生瑕疵。這不是書寫生命,卻已經是虛構生命的層級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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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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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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