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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未做營業使用,為何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011/02/19 1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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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時,依規定應於變更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捐處申請使用情形變更,故屋主若未做營業使用,而未向稅捐處申報改按住家用,房屋稅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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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gan&aid=490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