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房屋遭受重大災害可否申請減免房屋稅?
2011/02/19 19:12:55瀏覽147|回應0|推薦0

房屋遭受重大災害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派員調查,凡每設籍戶之受災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若受災面積達三成以上而不及五成者,減半徵收。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gan&aid=490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