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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生活高手
2007/08/28 2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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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生活高手
提到做家事,首先就要問問所有的家人:「家事是誰的事?」「家」事、「家」事,家事就是指家裡的事,所以只要是這個家裡的一份子,當然就應該要分擔家事,這麼顯而易見的道理,應該是每個人都會同意並接受的吧。
那麼孩子幾歲該開始做家事?又能做些什麼事呢?其實最基本的家事就是管好自己的事,因此小小孩能夠自己吃東西,刷牙洗臉穿衣服;小朋友會自己洗澡、收拾玩具;大朋友會自己買東西、過馬路等,只要不要讓自己個人的事成為別人額外的負擔,就是做家事的起點。
雖說做家事是每個人的責任,但總會有那些做個家事得要三催四請的大老爺、大少爺或大小姐們,這時該怎麼辦呢?
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爸媽需要協調家人,訂出全家人能夠共同生活的基本規則,家裡的每一份子都應該遵守公約。但是爸媽只要訂出大原則,執行的細目權限就留給個人吧。
像是爸媽最頭痛的收拾房間,往往大人覺得像垃圾堆的房間,孩子卻認為爸媽太大驚小怪,簡直沒見過更不堪的世面。那麼就協調出大人孩子都可以接受的最低標準,例如一個月必須打掃一次房間。
但前提是不能不做,否則不盡義務,相對的會被剝奪權利做為罰則,像是不能看最喜歡的卡通,不能打電動等,這樣就能兼顧父母與孩子的主導權。
通常當這些無奈的爸媽把問題的主導權回歸到孩子手上,請他自己決定收拾房間和寫功課的時間,決定了就一定要信守承諾,孩子便會漸漸學到如何安排自己的時間,做完該做的事,並且為自己答應的事負責。當然囉,在要求孩子的同時,爸媽更要以身作則、遵守公約哦!
第三年的尾聲,也許爸爸媽媽會好奇之後還要教些什麼?那天在回家的路上,習慣性的打電話叫兒子先煮飯,晚餐時卻是女兒帶著企盼的語氣問我飯煮得好不好吃,原來是哥哥教她煮飯,想是從此可以轉包這長久以來的勞務吧!
暑假時因為與女兒打羽毛球而肩膀韌帶受傷,兒子知道後告訴我,應該如何揮動手臂才不會受傷,想想還真是有道理。看著從小就是我一招半式調教起來的兒子,而今已經「出師」---會教起妹妹甚至媽媽了,在欣慰之餘不禁也體認到,該放手讓孩子自己摸索如何釣魚,而不需要再握著他的手教他釣魚了。
雖有不捨,但總該放手,因為我相信,隨著這一路走來,每個人其實都已經是生活高手,更要祝福大家,成為永遠的生活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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