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7/01/26 12:49:39瀏覽1414|回應21|推薦66 | |
老婆泣訴 打到昏迷三天 大砲議員童仲彥毆妻又外遇 2017年01月25日 15:18
針對本刊今日(25日)踢爆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涉嫌長期對太太李秀環家暴一事,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表示,黨內已組成調查小組,若黨員同志確實涉及違紀之情事,傷害黨的形象,一律嚴懲,決不寬貸。阮昭雄說,黨秘書長洪耀福已責成組織部及台北市黨部針對此案組成調查小組進行了解,若屬實,即檢具相關事證,送中常會討論。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早上在臉書發表看法,他說:「如果這是事實,就不只是感情糾紛了。這種施暴習慣,顯然是異常人格;政治人物如果成為家暴加害者,更是公共議題。建議黨部成立專案小組,立即調查、處理。」
同黨籍女立委管碧玲也說:「如果議員毆妻是真,只有開除黨籍一條路!黨應立即啟動調查程序!」邱議瑩更是氣憤表示:「看到你把老婆當成沙包這樣打,如果我不生氣,我就不是女人了!」
童仲彥上週遭媒體驚爆,太太李秀環與一名蔡姓男子過從甚密,讓童疑似戴綠帽。事發後,童兩度在個人臉書怒嗆蔡男:「我已經找到你了⋯請小心!請自重!」
但本刊卻在二○一六年底直擊他和一名外表亮麗的邱姓美女過從甚密,邱女也多次進出童家,記者向童妻李秀環求證,她坦承因邱女才被逼出家門,並泣訴童長期對她家暴。
李秀環除提供監視器畫面,證實童仲彥曾帶不同女子回家外,也出示她被童打得遍體麟傷、一臉豬頭的照片和診斷證明,表示二人相處六年來,童至少對她施暴超過五十次,甚至還把她打到「昏迷三天、肋骨斷三根、肺部塌陷」。
本刊早就多次接獲讀者爆料,指童疑似有婚外情,還常對太太李秀環家暴動粗。
記者向李秀環求證此事,她坦承童仲彥長期對她施暴,無奈訴說,童施暴的原因千奇百怪,喝醉也打、吵架也打、惱羞成怒也打,且通常都是在李毫無防備下出手,叫救護車更是家常便飯,連樓下警衛都知道。
李秀環拿出一張張怵目驚心的照片及診斷證明表示:「從二○一一年交往到結婚,約有六年時間,我被他打的次數恐怕有五、六十次了吧!」記者檢視照片中的女子,臉部浮腫、滿是瘀青,幾乎體無完膚,不仔細看很難辨識出她就是李秀環。
李秀環指著照片說:「這些是我剛跟他交往時,那次我昏迷三天、住院二十天,當時我們住在我爸媽家樓上,他從外面醉醺醺的回家,一進門就不分青紅皂白衝進來抓著正在洗澡的我拳打腳踢,我跑都跑不掉,他用手腳揍我、踹我還不夠,手邊的東西也全都拿來攻擊,最後我被打趴在地上失去意識,家人叫救護車才把我緊急送醫⋯。」
童仲彥酒醒後,得知自己闖下大禍,探視完昏迷的太太,還用Messenger私訊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懺悔信給李秀環,童在信中提及「我看到妳真的說不出話來,我永遠都不會原諒我自己⋯,我完全能體諒妳弟弟想為妳討公道⋯我沒資格再接近妳,只希望自己不會再傷害妳⋯我真的有病⋯。」
李秀環後來被童仲彥的懺悔信打動,二人繼續交往,但仍三不五時就遭童痛毆,她說:「剛開始的時候是酒醉才打,後來連清醒的時候也打⋯。」
二○一三年十一月,李秀環駕車載童仲彥,卻不慎撞上一名身障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童出面解釋:「那天比較累上車就睡,後來我知道她開車我很生氣!」但李還原當時狀況卻說:「其實那天在車上是因為,童突然無故直接出拳對我重擊,我無預警被打趴在方向盤上,才會撞到那位婦人⋯。」
即便如此,二○一四年四月,李秀環還是和童仲彥結婚,沒想到才婚後第二天,童又施暴了,李說:「那時候只不過是因為我不小心把攝影機掉在計程車上,回家我上廁所都還坐在馬桶上,跟他講到這件事,他就一拳揮過來,把我痛打一頓,那次也很嚴重,我好幾天都沒辦法出門,但是因為剛結婚,我也不敢跟任何人講,我媽打來我也跟她說我很好,後來攝影機找回來了,我傷都還沒好⋯。」
「還有一次跟朋友在熱炒店,童仲彥有事先走,但他才剛走,就又莫名其妙衝回來,直接就往我的頭揍下去,然後我就昏了,在場的朋友都傻住了⋯。」
「他打我的事情,我都不太提,因為他是一個政治人物,我不想去毀滅他,但後來其實大家都看得出來,只要我有好幾天沒進服務處,那就一定是我被打了⋯。」
李秀環甚至掀開衣服讓本刊女記者看肋骨處,她說:「這些傷是去年四月三十日,他一樣又是喝了酒,莫名其妙朝我發火,又摔又毆,我這次被打到肋骨斷三根開刀引流、肺部塌陷,在醫院住了五天⋯沒有被這樣打過的人不能體會,他每次都是往死裡打,我只能盡量護住自己,但打完隔天,他又會心疼地輕撫我的傷,問我怎麼那麼傻?為什麼不跑?」
本刊記者問她,為何甘願被打卻還要苦守婚姻?李則說:「他家暴完後都會費盡心思求我原諒,寫信道歉,然後還跟我保證他會戒酒⋯我每次看到他自責的樣子,都會因心軟而原諒他⋯雖然心很痛,但是結婚前,他承諾會好好待我,我也一直相信他⋯但我真的不懂,為什麼到後來會走到這地步?」
記者向童仲彥求證,對於家暴,童表示:「沒有這種事吧!有這傳聞是以前的事了,因為跟我前妻有互告過。」記者再繼續問他,有許多人親眼目擊,在餐廳等公眾場所打過李秀環,是否希望對此澄清?童仲彥驚訝地提高音量說:「沒有啊!親眼看過?太扯了吧?哪有可能親眼看過?沒什麼好澄清的啊!沒有就是沒有啊!李秀環以前24小時都跟著我欸!哪有可能有什麼問題?」
接著不滿地嗆道:「你們要寫也要連名帶姓啊!不然到時候也是要傳喚那個人出庭啊!跟你們講的人對我有什麼不滿就自己跳出來講啊!這沒什麼好解釋啊! 如果你們沒有證據寫,我就告你,從來沒有其他人問過我這個,沒有的事我要澄清什麼?沒有的事你用傳聞寫,我就告你啊!不然你就拿出證據來啊!敢用傳聞寫新聞我就告啊!」 (撰文:調查組)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32406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