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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02:02:13瀏覽323|回應0|推薦17 | |
內政部部務會報 通過新版宗教團體法 2015-05-07 13:20:06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新版宗教團法草案,促宗教團體依法制運作,適度規範財務,讓類似慈濟財務與土地爭議,都能有法律規範。
據透露,全國1萬2000多座宮廟寺院,有不少座落在農業用地上,若未來因實施宗教法人,登記在法人名下,法人不可使用農地,將衝擊農地農用政策,內政部仍為此傷腦。讓內政部傷腦筋的,還有稅負問題,房屋稅、土地稅是否免稅,財政部也有意見,靜待行政院裁決。
內政部官員表示,新版宗教團體法的立法,除了農地農業政策的影響,還牽涉到稅負問題,包括宗教法人接受捐贈的所得及孳息,及宗教建築物是否免徵房屋稅或地價稅等,因涉及中央與地方稅負,財政部還未點頭,將送行政院裁決。
為避免有人從宮廟寺院弁利,新版宗教團體法明定,宗教法人對其登記財產和其他所得,不得分配盈餘,若為辦理宗教活動對外募集財物,除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應將提供者姓名、金額等資訊對外徵信。 http://udn.com/news/story/1/887238
規範宗教財務 台內政部擬訂宗教團體法 更新: 2015-05-06 06:27:38 AM 標籤:tags: 宗教團體 【大紀元2015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日前慈濟基金會善款流向引發各界爭議,對此,內政部次長陳純敬6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備詢時指出,目前內政部正研擬「宗教團體法」草案,希望可以讓宗教能按既有制度運作,同時能夠適度規範其財務,預計今年底會將草案再度送進立院審議。
陳純敬指出,目前登記有案的寺廟約1萬2,083座,立案的宗教社團約2,614個、宗教財團法人則約1,930個,目前分別依《監督寺廟條例》、《人民團體法》及《民法》、《財團法人法》等相關法規規範。
為了適度規範宗教法人財務限制規定,陳純敬表示,內政部將制定「宗教團體法」,提供宗教團體申請立案的另一種選擇,讓宗教能按既有組織制度運作,更可以適度規範財物限制。至於宗教團體適用「宗教團體法」或《財團法人法》,基於集會結社自由,會尊重依其運作需要所做選擇。
陳純敬強調,「宗教團體法」將規定宗教法人需每年將財務報告報主管機關,年度收支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報告須經會計師簽證;宗教法人對其登記財產和其他所得,不得分配盈餘,若為辦理宗教活動對外募集財物,除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應將提供者姓名、金額等資訊對外徵信。 責任編輯:王愉悅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5/6/n44284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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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