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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13:59:56瀏覽1029|回應1|推薦2 | |
3/27今天,教育部、內政部長官來了,為了訪視教育局辦理外籍配偶業務。
長官們看完我們的成果後,不知道有何感想?不過,我們可不可以說:「長官,我們要錢啦!」請多給一點經費吧! 顏專員,很讚,外籍配偶在嫁到台灣前,應先受訓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到台灣來,不然會延伸出很多家庭與社會問題。 內政部長官回應,外交部有辦理外籍配偶入國前教育。雲林縣由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外籍配偶生活輔導很特別,也能從家庭的教育外籍配偶。 教育部長官,從家庭的角度辦外籍配偶教育,是好的,可融入家庭輔導。國教司97年不再針對外籍配偶子女,給予補助,往後只針對經濟弱勢家庭的子女。 專員顏天一 沈課長 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吳水銀 教育部長官 內政部長官 社會局簡課長 對話 其他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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