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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長官,我們要錢啦!
2008/03/27 13:59:56瀏覽1029|回應1|推薦2
3/27今天,教育部、內政部長官來了,為了訪視教育局辦理外籍配偶業務。

長官們看完我們的成果後,不知道有何感想?不過,我們可不可以說:「長官,我們要錢啦!」請多給一點經費吧!

顏專員,很讚,外籍配偶在嫁到台灣前,應先受訓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到台灣來,不然會延伸出很多家庭與社會問題。

內政部長官回應,外交部有辦理外籍配偶入國前教育。雲林縣由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外籍配偶生活輔導很特別,也能從家庭的教育外籍配偶。

教育部長官,從家庭的角度辦外籍配偶教育,是好的,可融入家庭輔導。國教司97年不再針對外籍配偶子女,給予補助,往後只針對經濟弱勢家庭的子女。


專員顏天一

沈課長

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吳水銀

教育部長官

內政部長官


社會局簡課長

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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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uy2007&aid=17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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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受訓過後才能來台~~這個想法很糟糕
2008/03/27 14:42

顏專員,很讚,外籍配偶在嫁到台灣前,應先受訓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到台灣來,不然會延伸出很多家庭與社會問題。

我覺得這句話有很大的問題...

先請問本文作者難道你談戀愛的時候,有受過訓取得證照嗎

對於外籍配偶應該給予正面的評價,不可以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一開始就認定他們會帶來家庭及社會問題,這想法太偏激了。好像所有來台的外籍配偶都很有問題一樣。這樣真的不是一個教育單位該有的想法。

一點淺見,不好意思打擾了。

雲社大總部(cuy2007) 於 2008-03-27 15:39 回覆:
談戀愛,是取得結婚證照的最基本條件,您認為呢?

取得「證照」就像我們拿「綠卡」一樣,您認為呢?

這樣的想法,並非先入為主,或對外配有歧視,只是擔憂它所延伸出來的問題。
台灣人娶外配,本身的社經地位已經不高,而外配駕到台灣來的最初目的呢?
您想過嗎?

不過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