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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10:56:55瀏覽1091|回應0|推薦6 | |
台北環保經驗傳遞北京
台灣早期垃圾以「掩埋為主」,1984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後調整為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政策;1997年之後將「焚化為主、掩埋為輔」再調整為「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政策。1987年台灣沒有一座像樣的垃圾焚化廠,截至2012年台灣共建造了24座垃圾焚化廠,但此期間在政府推行環境保護的教育之下,1988年著手建立廢棄物處理策略,強調「源頭減量和再利用」的概念,推動「3R政策」(Reduce, Reuse, Recycle),並且制定「製造垃圾必須付費」和「生產者必須執行回收」等措施,1992年垃圾量逐漸大減,回收量明顯增加,由1997至2013年垃圾減量成效達66.14%,致使部分垃圾焚化廠開始必須停止運轉。
再者,引進新的理念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Extended Product Responsibility)制度,其要求生產者的責任應該延伸到整個產品的生命週期,認為生產者必須承擔其產品使用完畢後的回收、再生和處理的責任;該策略是將產品廢棄階段的責任完全歸於生產者,若生產者無力或沒有意願執行的部分,則依據制度比例付費,由政府負責尋找其他企業給予補助協助處理。
回顧過去二十年前,於1970年代經濟起飛時代,締造出眾所矚目的「台灣奇蹟」,但是也因為過度重視經濟發展,忽略保護環境的重要,當時的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不到3 %,垃圾妥善處理率僅0.8 %,空氣品質不良率的比例高達17 %,重要河川嚴重污染比率亦高達11.4 %,經濟快速發展快速結果,環境付出慘痛的代價,後續造成人民和環境的損害,遠比當初經濟的實質獲利要超出許多;因此人民率先發起自救抗爭,也喚起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警覺和要求,台灣數十年來的持續教育和努力才能夠展現出目前的初步成果,近年來基於台灣人民的訴求,新的環保概念開始朝「有機無毒」方向進化再提升。就中國大陸現今的各類型汙染,台灣的過程足以為其借鏡,未來中國大陸要建立起有效的環境保護能力之路還很長!
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1126/bkntw-20141126000518892-1126_044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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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