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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4 13:45:54瀏覽194|回應2|推薦5 | |
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因特別費被檢舉,後來以支出大於收入來化解,其中最大的項目是對公益團體的捐款。 如果事因業務相關,如市政府與聯合勸募共同辦理捐款,台北市長配合捐款給聯合勸募,倒是無可厚非;但是與市府辦理活動無關的捐款,就應該使用自己的薪水、存款,而不是特別費的公款!公款應該使用在與公務相關的項目,拿公款去捐款?我就非常不認同! 同理對國務機要費也應該有所限制,像這種每年花光光的用法,我也非常反對! 別再拿一些道德上的理由來合理化公款的使用正當性! 用公款捐款還是算貪污! 蔡正元促馬自刪國務機要費2012-11-04 01:24 中國時報 【管婺媛/台北報導】 日前自創「九A立委」名稱被朝野立委罵臭頭的蔡正元,昨天又在臉書上發文,指馬英九支用國務機要費,每年四千萬元都花光,實在不好,建議馬支用國務機要費,應該要像他用自己的薪水一樣省。 蔡正元說,其實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交際費用,在經濟不好的時候,有必要節約使用,他沒要求一定要刪減多少額度,但希望總統主動刪減,如此才能帶動整個公務體系都共體時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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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