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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泛道德造成台灣寸步難行!
2012/11/17 11:38:21瀏覽1199|回應0|推薦3

條件苛刻,如果夫妻雙方可以提供正常精子及卵子,但是妻子因為身體原因,不能懷孕,豈不是無法有自己的骨肉?

至於婦女團體主張以主張以收養代替孕母 ,這也太強人所難,不能懷孕就得領養?違背台灣人的傳統思想,你是大博大愛,我可沒你那種胸襟。

更何況你領養過多少別人的小孩?

不是自己的事,要別人領養小孩,說的好大氣。

代孕立法 台灣已經孵八年【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台北報導】

連惠心赴美透過代理孕母喜獲三女,本身不孕的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聞訊後表示,希望這場喜事,能讓國內快點推動代理孕母制度。

陳昭姿說,多數不孕夫妻都經過多次嘗試、失敗,過程辛苦,連惠心結婚多年,沒有懷孕可能有生育困難。這次連惠心赴美求代孕,能去除代理孕母汙名化,希望台灣快開放代孕,造福更多不孕夫婦。
 
國內代孕生殖法還躺在立法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陳麗娟說,這八年間,國健局開過廿多場會議,但由於代孕制度在法律、倫理仍有爭議,因而一直沒有定論;近期將召開會議,朝開放代理孕母方向討論細節。
 
直到今年再召開代理孕母公民審議會議,並於九月達成共識。公民審議會議計畫主持人、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林國明表示,會議已經達成某部分共識,支持台灣開放代理孕母制度,但僅開放夫妻中有一方無法提供正常精子或卵子時,才得申請代孕,且代孕者應以無償方式進行
 
林國明說,政府不用完全參照公民會議結論制訂政策,但希望政府能盡速回應。

【2012/11/17 聯合報】

怕代孕變買賣 台灣婦團鼓勵多認養【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生命無法代理,孕母不是工具。」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指出,在國內相關配套、環境沒有改善前,婦女團體堅決反對開放國內實施代理孕母制度,主張以收養代替孕母

林實芳說,國外很多代理孕母制度,到最後都變成「商業代孕」,讓窮苦婦女為了生活,「出賣子宮」賺錢,有剝削、人權失衡問題。
 
「傳遞香火壓迫在女人身上,這對婦女跟孩子很不公平。」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台灣想通過代理孕母制度是為了傳遞香火,但台灣每天平均有超過一個孩子被遺棄,一年有數千名孩子等待收養,這些孩子才更需要被愛。
 
紀惠容指出,台灣代理孕母還不合法,也不該貿然推動立法,因為裡頭有太多複雜的倫理問題,像孩子的血緣、身世及商業化交易,都需要一一被檢視。台灣現階段應提升收出養觀念,鼓勵民眾去愛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這比推動代理孕母制度更重要。
 
對於連惠心赴美找代理孕母產女,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這是個人行為,她不予置評,但國內若要建立制度,應避免讓孕母淪為「生子機器」。

【2012/11/17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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