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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爭女吵翻?雙方都應該為對方想想。
2010/08/06 11:00:12瀏覽349|回應0|推薦0

評論這件事本來不是我的屬性,但是想想:為什麼雙方會這麼吵?真的毫無感情了嗎?好像也不是那麼回事,雙方律師也不該只為了賺錢,就忽略了這個事實。

平心而言,小孩都生了,判歸哪一方都不盡公平,至少劃一個分斷點,這以前由母親扶養,這以後由父親扶養一年,再由女兒決定到底要跟媽媽,還是爸爸。

做父親的會跟做母親的爭成這個樣子?真的是想盡父親的責任嗎?還是心存報復?我不知道,但是如果雙方都沒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法官將是最大的輸家。

雙方律師是否該好好想想?為什麼雙方那麼放不下來?心結不解,難ㄚ難。

只能這麼說:雙方都太孩子氣,會賭氣?幹嘛生孩子?找麻煩嘛!

賈靜雯、孫志浩爭女吵翻 來比躲狗仔【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賈靜雯、孫志浩 爭5歲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官司 / 黃義書
已簽字離婚的藝人賈靜雯和天虎貨運小開孫志浩,為爭奪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兩人昨天在法庭上爆口角,法庭外甚至可以聽到爭吵聲。台北地院預定月底作出裁定,決定梧桐妹的監護權歸屬。

開庭前,孫志浩表示計畫帶梧桐妹赴美定居,保護孩子,還補了一句「台灣有狗仔」。賈靜雯雖不願多談,但也表示願意為女兒赴美定居。

對於賈、孫在法庭上爭吵,孫志浩的律師張迺良說:「其實兩人都愛女兒,看哪一邊有利小孩,法院就會將監護權判給誰。」

法院已對梧桐妹完成訪視報告,昨天開庭再確認雙方意見及和解的可能;但賈靜雯、孫志浩水火不容,毫無協商意願。孫志浩不滿賈靜雯將梧桐妹寫進個人部落格,賈靜雯也不甘示弱,要求孫志浩尊重藝人的生活。

賈靜雯為了爭取監護權,向法院陳報財產清冊,強調自己的經濟無虞,身體健康;且她與母親、弟弟已達共識,家人都會全力照顧梧桐妹,母女關係親密,她是女兒最適合的監護人。

律師張迺良表示,梧桐妹有美國籍,在美國念書時很快樂,孫家住在南加州PALACE VICTORY,這是美國最高級的住宅區,學區頂尖;梧桐妹到美國生活,可以獲得比較好的生活環境,監護權判給孫志浩才是最符合小孩的利益。

張迺良指出,兩人雖爭取女兒監護權,但都不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用,認為父母撫養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需對方協助。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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