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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平面媒體類/平日報導獎/中華電信A我五元
2009/12/18 23:35:06瀏覽1017|回應0|推薦0

中華電信 「每月A我5元」
屋內配線費 五年前被踢爆 換個名目照收 每年得利逾7億元 消保官指應取消收費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五年前中華電信曾被踢爆,強收市話用戶五元的「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後來行政院消保會決議中華電信不可巧立名目收費,中華電信換個名目照收不誤,只是在帳單背面說明,用戶可去電申請取消。  

消基會表示,中華電信每年「自肥」收取不當利益逾七億元,「根本就是欺負消費者」。台東縣政府消保官謝清泉也斥中華電信顢頇無理,認為即日起應全面取消收費。 

「中華電信坑人、A錢!」台東地區昨天有用戶向消保官申訴,指住家與公司共五支市內電話,去年一年就被中華電信用這種「螞蟻」搬家手法,A走三千六百元。  

五年前,消費者保護基金會開記者會,批中華電信無維修之實,卻在每月市話帳單中強收屋內配線維修費五元,中華電信溢收相關費用至少廿三億,形同「搶錢」,要求退回溢收款項。  

行政院消保會九十六年底也決議,中華電信不得在電信帳單收費科目中,強制收取這筆費用,且須在帳單「醒目位置,以放大字體告知用戶」,可申請中華電信免收該筆款項。  

用戶抱怨中華電信玩文字遊戲,把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改成月「維」費,換個名稱照收五元,另在帳單背面右下角加註用戶可申請取消的相關說明,「字體比螞蟻還小,位置不明顯,誰會注意?」  

劉姓消費者表示,說明中表示,每月繳五元滿廿年,可免費障礙維修,既然如此,他的市話已用卅年,照中華電信說法,早就應停收,為何還在收費。  

建商楊修齊說,早年國內建物的市話配線確為中華電信工程人員裝設,但近五、六年來,屋內寬頻網路、有線電視、市話配線都是建商預留,不懂中華電信為何還向用戶收這筆錢。

中華電信現有一千三百多萬市話用戶,謝清泉估算中華電信每年有逾七億元得利,「會向行政院消保會建議採取更強硬措施,糾正中華電信」。  

國內消基會、消保會兩大消費者保護團體,也批中華電信抱持「能賺就賺」心態,長期吃定消費者,無異變相漲價,且「實際用途不明」。

2009-03-09/聯合報/A1版/要聞】

 

使用中華電信市話逾20年 不繳費也維修
「線路故障本來就該修」 每月5元配線維修費 消保團體指應主動取消並退費

【記者李奕昕/新竹市報導】

「根本是欺負消費者!」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民眾繳費使用電信服務,「線路故障本來就該修」,費用不應轉嫁給使用者,應取消並主動退費。  

他指出,一般人很少會注意帳單項目,目前的方式須由用戶自行申請取消,「不合理收費還要用戶申請取消,這種現象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會發生。」  

他舉例,國外電信業者提供不同收費方案,會先用電腦軟體幫民眾試算,挑選適合的方案,企業本來就該主動服務,「民眾怎麼可能知道?」他說,中華電信從獨占市場的國營企業走向民營,繼續收取屋內配線維修費,令人質疑「還在自肥」。  

消費者保護協會秘書長呂英瑋說,維修費應含括在基本使用費內,成本再由使用人平均分擔,這個項目根本不該存在。他指出,維修費是變相漲價,現在開放取消又不主動退費,等於抱持「能賺就賺」的心態,吃定消費者。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中華電信有一千三百多萬市話用戶,民眾可以打市話「123」要求取消每月五元的配線維護費,使用市話廿年以上老用戶,民眾取消每月五元的維修費後,中華電仍提供免費維修。  

中華電每戶收取五元維修費,一千三百多萬市話用戶,一個月六千五百萬元進帳,一年就高達七億八千萬元。  

前年有民眾反映這筆費用不合理,後來NCC、消保會與中華電達成協議,民眾可以打市話「123」要求取消每月五元的配線維護費;但對廿年以上老用戶(約兩百卅萬戶),中華電仍免費維修;七年以上用戶(約兩百一十二萬戶),提供一次免費障礙維修;十五年以上用戶(一百零八萬戶),兩次免費維修。  

取消配線維修費對七年以下用戶影響較大,須自行負擔維修費用,必須按次繳納檢測費、施工費各兩百元及實際所需的材料費。 

2009-03-09/聯合報/A3版/焦點】 

有這款代誌
手機沒上網 竟被催繳上網費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中華電信仗著是獨占事業,老大作風,吃定消費者!」多名消費者談起中華電信就一肚子氣;有人家裡沒電腦,每月帳單卻有上網費;有人手機根本沒上網功能,卻被追繳六千元上網費。

在媒體工作的陳金宏說,他因工作關係最近搬家,沒有買電腦,這個月收到中華電信帳單,冒出十九元上網費,「我家裡沒有電腦,怎麼上網?」向中華電信抗議,錢雖然不多,「不該收的,你們就不能收。」更讓他生氣的是,中華電信解釋不出什麼原因,只說「我們會再了解」。

卓姓消費者談到中華電信也火冒三丈。他說,他的手機沒有上網功能,也不會用手機上網,前不久卻收到中華電話催繳帳單,指他欠繳六千元手機上網費。  

他打電話抗議,中華電信同意「少繳兩千」;他認為「一毛錢都不該收」,中華電信表示「可以再少兩千」。卓姓消費者不再理會,告訴對方「我一毛也不會繳」,中華電信也不再催繳。  

另一名周姓消費者也批中華電信作風老大,沒有「以客為尊」服務心態,吃定消費者。 

他表示,他幫小孩辦兩支三G無線網卡,上月十日向中華電信辦提前解約,還付解約費,中華電信同意月租費算到二月十日當天,帳單寄來仍是扣一整個月租。他打電話問,中華電信表示因為電腦作業緣故,「先收一個月,以後再退你廿天的錢。」但怎麼退?中華電信隔了一星期還未聯絡。昨天提起,他形容「氣到幾乎吐血」。  

【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中華電信門號停租,當月卻還收到全月的月租費,中華電信表示,月租費採預收制,多餘的月租費會在次月帳單中計算結清;如果客戶需要,將考慮在帳單上加註更詳細說明。

中華電信帳務處處長吳葆澍解釋,月租型的門號月租費採預收制,比如說二月份帳單是預收三月的月租費,如果客戶在二月時停租門號,多收的月租費在扣除當月通話費後,會在三月的帳單中多退少補。  

吳葆澍說,中華電信也有「即時出帳」的服務,但是只能算到前一天國內的服務費用,無法計算海外漫遊的費用,事後有可能還會再向客戶收繳不足的部分。 2009-03-09/聯合報/A3版/焦點】

  

20年用戶仍收月維費
不當得利 法官:中華電信應退費

【記者曹敏吉、白錫鏗、戴永華、羅紹平、胡若梅、張明慧、鄭文正/連線報導】中華電信向使用市話廿年用戶收取「屋內配線月維費」,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檢察官葉柏岳及高雄地院法官陳樹村認為,中華電信應主動退費,否則有不當得利的法律問題。  

中華電信在函文中承諾,繳費滿廿年以上,自動取消繳費,且不計次數一律由中華電信免費維修;但昨天各地均有逾廿年用戶反映,每月仍被中華電信收取月維費。  

張國忠、葉柏岳指出,基於契約服務客戶精神,中華電信應主動退款;中華電信目前作法,有投機「A多少,算多少」的心理,涉及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不當得利問題;葉柏岳並質疑中華電信違反民法一四八條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的誠信原則。  

宜蘭縣長呂國華表示,中華電信作法「太不合理」,為捍衛縣民權益,縣府將彙整民眾投訴案,向中華電信討公道;彰化縣長卓伯源、台中縣副縣長張壯熙也認為,由縣府捍衛縣民權益有必要。  

本報披露中華電信違反與消保會協議,繼續收取市話用戶「屋內配線月維費」。中華電信解釋,廿年以上用戶即使取消繳費仍免費維修。中華電信前年與消保會協議,廿年用戶系統會從九十七年一月起自動取消繳費,但許多用戶檢視帳單發現,中華電信每月仍在收月維費。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家裡是廿多年屋齡透天厝,他自稱也是「受害者」;宣蘭縣消保官接獲陳姓男子投訴,電話使用廿幾年,配線沒有變,中華電信每月硬A他五元。

住桃園的王先生說,去年他申請取消月維費,不久家裡電話故障,向中華電信反映要求維修,對方口氣不太好,「你取消了月維費,電話故障,自己去找外面的人修。」他後來打聽,民間維修要一千多元,只得「忍氣吞聲」恢復繳五元月維費。昨天看聯合報,才知繳費廿年以上用戶免費故障維修,「我早滿廿年,但他們並沒有免費為我維修啊!」 

2009-03-10/聯合報/A6版/生活】

 

中華電:已取消230萬用戶維修費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被消費者質疑每月多收五元配線維修費,帳單背面說明文字又太小;中華電信說,去年光是建築物內配線的維護費用支出就超過十億元,他們也主動取消兩百卅萬戶廿年以上客戶的維修費,若消費者認為文字說明不夠清楚,他們會改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NCC不反對中華電收取這筆費用,但中華電信的做法太被動,應該更積極主動告知、提醒消費者有選擇權;不過,NCC也說,很多人一聽到五元跟四百元(取消維護費發生故障後,請中華電信前來維修的基本費),「都會被四百元嚇到。」  

中華電信說,前年該公司與NCC、消保會協調後,民眾可自由選擇維護方式,主動致電要求取消的民眾還不到八萬人。  

對於民眾抱怨字體太小,中華電信說,剛開始實施的前半年,他們是把相關資訊印在帳單正面,因空間有限才移到背面,但字體有加黑加粗;若消費者仍覺得不夠清楚,「我們寫得再清楚一點」。  

至於有消費者質疑提前解約卻還要付一整個月的月租費。中華電信解釋,帳單上的通話費是收上個月,月租費是收當月,是採預付制,但如果民眾在中途解約,雖然仍會收一整個月的月租費,但會把解約以後剩餘的月租費在下月退還,「我們絕對不會去占民眾的便宜」。

此外,卓姓消費者投訴從未使用手機上網,半年前卻被催繳六千元上網費,中華電信昨天也調出通聯紀錄,發現該支門號在去年五月間的確有數筆上網費,其中一筆長達一個半小時。不過,卓姓消費者表示,「有沒有使用,我自己最清楚」,中華電信若仍堅持是從這支門號撥打出去,「大家就上法院講清楚」。 2009-03-10/聯合報/A6版/生活】

 

已併寬頻
ADSL 多繳50元市話費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中華電信對使用市話逾廿年用戶仍收「屋內配線月維費」五元,引發消費者不滿。昨天有讀者向本報反映,指六年前申辦中華電信ADSL,中華電信竟半強迫地要他多申請一支市話附掛ADSL,害他每月多繳五十元市話月租費。  

這名家住台東縣的吳姓讀者指出,中華電信所說理由,是如果不多申請一支市話附掛ADSL寬頻,家中有人上網時,就無法同時打電話。換句話說,消費者家中必須有兩支市話,一支打電話,另一支附掛ADSL。多數消費者不知從去年起,就可要求中華電信將市話與寬頻合併,家裡只要一支電話就夠了。  

對於消費者一再爆料,中華電信台東營運處長陳永泰表示,會建議總公司在ADSL帳單中加註文字,提醒用戶可向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利用市話撥打一二三申請市話與寬頻併成一線,退租一線市話。

中華電信人員私下表示,早年因「分頻器」不夠精良,民眾申辦ADSL,中華電信員工會遊說消費者在家中既有市話門號外,再申請一支市話附掛ADSL,避免上網時無法同時打電話。如今「分頻器」品質改善,可分隔寬頻與市話,讓一條電話線可同時上網與講電話。 

2009-03-10/聯合報/A6版/生活】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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