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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15:33:58瀏覽128|回應0|推薦0 | |
【轉貼】【張顯耀案大事化小?】 李中志/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長官指為遭「外區人」(實在不知如何稱呼,敵人?外國人?好像馬政府都有疑義)吸收為共諜,洩漏多筆談判底線的機密。台海局勢爾虞我詐,兩岸談判猶如兩軍交鋒,而主帥竟被對方吸收,層級之高,地位之敏感,恐怕只有在當年共軍渡江前後蔣家軍的投共潮中可見。 這是何等大事,全國謠言滿天飛,除了主委王郁琦當壞人被推到懸崖邊外,其他三個長官一派輕鬆。馬總統拖了兩個星期後才被蔡英文叫醒,雖承認大樹有蟲蟲危機,但也得意地把王郁琦「羽化」成啄木鳥;江院長則等到一個無事的星期天下午,講出安頓蟲蟲「養家餬口」的「理路」,重申兩岸這個大樹枝葉茂盛。 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無論是拆貧戶或炒收費員魷魚,這個政府可從不手軟,何獨對張如此仁慈?是遮羞費還是封口費? 說到底,張顯耀的四個長官「馬金江王」,就是把這國府遷台以來最大的通敵案演成鬧劇,消耗人民的耐心,最後不了了之。但有生物密度的研究指出,廚房每看到一隻蟑螂,代表就有三百隻躲在暗處。蟲不可能只有一隻,尤其是朽木裡的白蟻,一定是一窩,肥大的蟻后不除,蹂死幾隻曝光的工蟻於事何補?(完) ※※※※※※※※※※※※※※※※※※※※※※※※ 立法院開議在即,立委們會不追究『張顯耀案』? 不追根究底就是失職。 若追根究底,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王預期這四位都將屌兒郎噹,情何以堪! 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近日對「張顯耀洩密案」作出「不起訴處分」,當初『命張顯耀去職,另安排某國營事業董事長一職』這是為那樁?「安排某國營事業董事長」豈不是作實了以下幾種狀態之一: 1. 遮羞費。 2. 封口費。 3. 遮羞費兼封口費。 追根究底,不就等於扒了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王預期這四位的皮(衣服),扒了皮的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王預期走起路來又如何避免「屌兒郎噹」, 情何以堪!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 台北地檢署偵辦張顯耀涉洩密案,今天第三度傳喚張顯耀,提示相關資料後請回。檢方後續不排除傳喚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作證。 北檢
1. 2. 3. 北檢偵辦內容,不清楚。 北檢偵辦速度,非常快。 北檢偵辦結果,等著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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