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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01:29:43瀏覽255|回應0|推薦0 | |
2017年時Facebook(臉書)的全球用戶數已突破20億了,Facebook是目前地球上使用人數最多的社群平台。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5104/facebook-maus-surpasses-2-billion 這超過20億的帳號(用戶)跟臉書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 客戶與業者的關係,當然不是;用戶使用臉書這個社群平台,無論你使用的主要目的(或說需求)是無遠弗界的快速與親朋好友聯繫,還是抒發己見,還是廣交朋友,做生意,泡妞,或……,臉書有跟你(用戶)有收取任何費用嗎? 我個人認為用戶與臉書,就像一個「人」與一棟「摩天大樓」的關係。 人在屋簷下,很難不低頭。 此話怎說? 我們知道任何遊戲都有遊戲規則,任何運動也有運動的規則,使用臉書當然也不例外,臉書有臉書自訂的「社群守則」: Facebook社群守則 …… 我們一直以來的使命,就是將 Facebook 打造成讓用戶安心暢所欲言的空間,同時也努力避免我們的服務出現濫用情形。有鑑於此,我們制定了一套社群守則,當中列出Facebook 允許和禁止發佈的內容,本社群守則適用於全球,且涵蓋所有類型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communitystandards/introduction
用戶若被臉書永久禁止使用臉書的某項功能(服務),或禁止多少天以內不得使用臉書的某項功能(服務),顯然是用戶違反了臉書的規定(社群守則)。 如果這位被處罰的用戶感覺委屈,我的發言(PO文)沒有什麼不妥呀,沒有違反你臉書的什麼狗屁規定呀,那要向誰申訴呢? 向老天爺申訴? 老邊爺管不到這事啊! 當然只能向臉書申訴嘍,制定遊戲規則的是臉書,用戶申訴的對象也是臉書;人在屋簷下,能一直抬著頭?(脖子會酸呀,很難不低頭。) 話說 人類真實世界的現代民主法治社會(國家),司法是獨立的(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外來的干預(這是從理論上來說)。 今天我跟你(XX老弟)有衝突有糾紛(無論什麼事),解決不了,怎麼辦? 到法院打官司,無論是你告我還是我告你,你是甲方我是乙方或我是甲方你是乙方,法院跟你我都沒「關係」,理論上它(法院)就是客觀的第三方。 法院依法審理,依法判決。 今天在網路世界(虛擬世界)裡,用戶與臉書的任何「爭議」,並無客觀的第三方來審理啊!「人在屋簷下,很難不低頭。」這兩句話的涵義,懂了嗎?
臉書「帝國」迄目前(2019)全球已有22億用戶,臉書已在美國愛荷華州的Altoona市、奧勒岡州的Prineville、北卡羅萊納州的森林市(Forest City)及瑞典的Lulea市與美國德州沃斯堡(Fort Worth)等地陸續設立了「資料中心」,並於是2016年在愛爾蘭Clonee興建全球第六座資料中心(採用100%風力發電)。 某處資料中心 https://g.udn.com.tw/upfiles/B_CO/coolbier/PSN_PHOTO/849/f_24669849_1.jpg
至於服務據點(管理據點)那就太多x 2(太多太多)了,遍佈全球五大洲。 「服務據點」就是某一棟大樓或是某一棟大樓裡的好幾層,裡面有設備和工作人員。這麼多的服務據點才能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不間斷的服務全球的22億用戶。 >你暫時被禁止使用此功能,你似乎因操作太快而誤用了此功能,因此系統已禁止你使用。< https://www.facebook.com/help/community/question/?id=10205181317730062
XX老弟,你這次被處罰(暫時被禁止使用此功能),是因為臉書的軟體(software)(大陸稱「軟件」)偵測到你的「動作」(登入臉書後的使用狀態),系統(software)判定你違規了,所以處罰你。 上面講的是第一種造成用戶「被處罰」的原因, 二、有人(臉書的用戶)向臉書檢舉你「違規」,臉書某個「服務據點」的工作人員進臉書的「資料庫」(這個服務據點管轄範圍內的資料庫),查看用戶(你的帳號)的PO文或使用狀態,判定你違規了,所以處罰你。 三、臉書某個服務據點的工作人員,在上班工作(巡查)時,發現某個帳號的使用狀態「異常」(譬如到處霹靂啪啦的按讚,到處重複PO文,... ...),於是「盯」住這個帳號,經判定違規,所以處罰。 四、...... 這種「情況」不是幾十個字或三、五百個字就說的清楚,容我他日有空時再敘(另寫一篇)。
XX老弟,先前在你那裡,我說: 「暫時被禁止使用」,暫時啦! 是「暫時」,不是「戰死」。 忍一段時間再使用嘍,日後PO文的速度要放慢... 明白了嗎?
「日後PO文的速度要放慢」是指你在某個「社團」或某個「粉絲專頁」連續PO文的時間間隔要拉長,了解我的意思了嗎?
真實世界的現代民主法治社會(國家),絕大多數都是採行「罪刑法定原則」,法有明文才能定罪處罰。 對於犯罪行為的認定(什麼樣的行為被認定為「違法」)有明確的標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88%91%E6%B3%95%E5%AE%9A%E5%8E%9F%E5%89%87
臉書的「社群守則」,只是一些「說明文字」,用戶什麼內容、什麼模樣的PO文算違規,用戶什麼樣的使用狀態算違規,臉書有明確的「認定標準」嗎? 如果你問,那要怎麼認定跟處罰呢? 那就要看臉書那位「工作人員」當時的心情嘍! 所以老弟你問我:「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因為什麼原因被禁」,經過我上面的解說,你心中有答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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