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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3 09:35:24瀏覽468|回應0|推薦0 | |||||||||||||||||||||||||
對象: ● 本市65歲以上老人 ● 50-64歲身心障礙者之中、重度失能者(3項以上ADL失能) ● 中低收入戶規定: 家庭總收入案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達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 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拿1.5倍者。 家庭總收入案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達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 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拿2.5倍者。 註:已接受機構是收容照顧服務者及聘僱看戶(傭)者除外 期間: 99/1/1~99/12/31 申請流程: ● 準備文件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資格初審及需求評估→覆核及發放 使用流程: ● 叫車→提供服務→完成服務 叫車單位: ● 第一計程車客運服務行 電話:03-551-6000 ● 紅帥汽車行 電話:03-571 -3333 準備文件: ● 申請書 ● 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印章 ● 申請人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者檢附) ● 授權書(諾他人帶未申請,則須具備授權書,如附件2) ● 申請人照片兩吋2張 補助標準:每趟補助最高額度190元,每月補助8趟
服務限制: ● 每位申請人每年限領乘車證明1張及乘車卷1本(每月8張,共96張), 現當年度使用完畢,且乘車卷須一所示月份,當月份使用,逾期作費。 ● 每張卷緊能使用1趟(單趟),不得重複使用。 ● 三種言之乘車卷補助額度不同,時寄交通費用如超過補助額度, 申請人須自費負擔當次差額費用。 ● 諾起訖地點非本式或騎乘坐之目的非接受復健服務、日間照顧及醫療診者, 則申請人須自費負擔當次交通費用。 ● 為維護中、重度失能者乘車安全,須必要之家屬或人員陪同共乘。 連絡電話: 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03) 562-8852、(03) 562-7045、(03) 562-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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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