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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5 16:19:46瀏覽284|回應0|推薦3 | |||||||||||||||||||||
99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
一、申請對象: l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居家」身心障礙者。 l 需醫事專業人員證明有使用「用電為生器材」需求者。 l 實際已在使用各項用電為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 二、申請時間:(每半年申請一次) l 99年1/1~5/31之電費 l 99年6/1~11/31之電費 三、補助項目及基準
四、應備文件 用電補置申請表 l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有效期限內) l 醫事人員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影本 (限定兩年內開立、並應註明需使用前述維生設備) l 欲申請設備之照片 註(一) (本項僅需手冊申請時檢附) l 存摺封面影本 (帳戶已申請者「本人」為限) l 重大傷病卡影本 (僅申請冷氣機補助之魚鱗癬、泡泡龍或無汗症患者須檢附) 註(一):申請設備及申請者須同時入鏡,並請於照片背面註明申請設備之項目名稱 五、申請程序 附件:點此下載 如有任何問題, 請洽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電話: (02)25210717 網址: www.tfrd.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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