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台中市修正通過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獎金由10%提高到30%,七月實施以來,檢舉案激增,累計40多件,其中,4件完成告發程序,每件處1200元到6000元罰款,檢舉人將獲得罰款的30%,做為獎勵,環保局鼓勵民眾踴躍檢舉非法,一起來淘金。
(寇世菁報導)
臺中市環保局長李立德表示:違規亂丟煙蒂、垃圾,小小的動作,但卻影響市容、污染環境。
尤其清潔隊員每天穿梭車潮中撿拾煙蒂垃圾,險象環生,因此環保局從95年5月份,在各大重要路口安全島,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攝影取締違規亂丟煙蒂、垃圾的不法民眾,經查獲違規行為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告發後,處新台幣1200到6000元罰鍰,目前為止,已告發處分544件。
但環保局力量有限,為了建立全民維護環境清潔的共識,環保局訂出檢舉獎勵辦法今年七月起修正方案,獎勵金由10%提高到30%,實施以來,檢舉案激增,累計40多件,其中,4件完成告發程序,每件處1200元到6000元罰款,檢舉人將獲得罰款的30%,360到1800不等的獎金,環保局長李立德呼籲民眾,踴躍檢舉,一起淘金。
(踴躍檢舉違規丟垃圾,獲得獎金是應該的,民眾不要不好意思)
環保局指出,民眾只要將亂丟垃圾、吐檳榔渣、張貼小廣告等行為動作攝錄下來,並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及連絡地址、電話與被檢舉對象事證資料,違規時間及地點,連同證物,寄到台中市環保局報案中心收(台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7樓),由環保局查核行為人身份開立罰鍰裁處書,經行政處分確定並繳納罰鍰後,即可核發罰鍰30%當獎金,景氣差,歡迎民眾一起檢舉賺外快。
http://news.pchome.com.tw/life/bcc/20071205/index-20071205113611210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