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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貪泉亦不移為人子之份
2010/10/16 17:04:56瀏覽454|回應0|推薦4

鄰居老媽坐在輪椅上被菲傭 推出 就在門口看著人來人往.., 中風的她老人家或許也想著過去的歲月甚或想能走走多好........,             

念起念落間憶起已仙逝的父母 ,也似曾有這一幕,只是坐在祂們身旁的是我....,

一時之間心中難過 ,眼眶泛濕...往日幕幕總是非常不捨...!
 臨終前病的折磨(再怎麼孝順的子孫也無法代替病痛…這是佛家語的所謂八苦!)
老人家痛在身,而我痛入心扉!

未能在艱辛的扶養子女長大後     而讓祂們多享幾年清福……..對我而言總是無比的憾事! 

猶記病中餵食的情景 有些許的歡愉在他們臉上,老人家要的不多 當下也無所求 ,更讓我難過的是---他們的臉上亦如赤子之單純一笑….似乎無所求也是滿足 !?  

新聞一:
有位高齡八十歲,疑似罹患失憶症的老阿嬤,遭到兒子棄養在台中榮總醫院,經彰化縣警局失蹤人口查尋小組總動員,跨縣市過濾清查比對後,在雲林縣斗六市確認老婦人的身分與姓氏,並懷疑老阿嬤可能是遭到獨生子蓄意遺棄在醫院,…          終於尋獲老阿嬤她的獨子 姓黃的男子,黃姓男子坦承因無力撫養只好請政府幫忙;在警方苦勸下,他依然表示無力領回照顧,警方無奈依遺棄罪嫌函送法辦。

新聞二:
有三十多歲的婦女 先天手部殘障,從小被母親遺棄,沒想三十三年後,素未謀面的生母上門要求扶養,還控告女兒遺棄,母女對簿公堂。氣憤又激動,程小姐想到從小拋棄她的狠心母親,竟然在三十三年後大言不慚的說自己被女兒棄之不 顧,程小姐簡直快氣炸了,她從出生就缺少左手掌,還沒滿週歲就被母親遺棄,幸好被好心的鄰居救回來,遺棄斷手女兒的媽媽,這件事在民國六十六年還曾被報紙 新聞批露,母親更因此被判一年徒刑,如今事隔多年,母親找上門來,想要認女兒的動機,竟是要求扶養。
           程小姐從小在育幼院長大,對同學嘲笑她斷手早就見怪不怪,靠著自己的努力,現在已經結婚還生了一個孩子,當年遺棄她的媽媽,不但沒有解釋當時的行為,現在還要告女兒遺棄,這樣的媽媽連鄰居看不下去。
(程小姐薪資15000母親要求每月給其6000)。


朋友問我什麼是 [金色情人節] ?

我說:應該是把長輩當情人呵護吧?!

看到電視: 媒體上推廣,將農曆九月九日(傳統的重陽節),視為「金色情人節」,強調「陪伴」是對長輩最好的禮物;政府也把每年八月最後一 個周日開始定為「祖父母節」。希望 中、壯年與高齡父母互動,高齡父母扮演好老人的角色等問題,應受到關注,高齡父母,往往隨著年齡的增長,體力與記憶無法與以往相較,甚至疏於與社會互動及對新科技或新事務瞭解,或許中壯年的子女更應注意這些!


王勃 曾在九月九日 應邀當眾揮筆為滕王閣閣作序。

文中:君子安貧,達人知命。老當益壯,寧移白首之心;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酌貪泉而覺爽,處涸轍而猶懽。

生命總有圓缺,達與不達!

 道場常勉: “達”則兼善天下,”不達”也獨善其身…….,

而我始終認為”達”或”不達”
對父母生或養的恩情 應是盡孝且順,更是 [窮且益堅,猶如不墜青雲之志。]
祝福好友們!

孝道本就是人與畜牲之別,若認為羊跪乳是老套,兩張圖片中都一人兩角色(每個人總會老!) 選一張唄!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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