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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廣》網壇“何為資格?誰有資格” 論題的我見
2009/01/21 19:30:20瀏覽409|回應0|推薦0

原論題如下

何為資格?誰有資格?http://www.rfi.fr/actucn/articles/105/article_9402.asp
…………
今年春夏之交以來,由於西藏危機與奧運火炬傳遞,本臺收悉眾多聽友反饋。其中普遍話題之一是所謂“資格”。包括本臺在內的西方媒體是否有資格報道中國或其他國家的負面消息?是否有資格批評其他國家存在的問題?西方或者法國有否資格指責其他國家?西方人或者法國人有否資格就中國或其他國家的人權問題指手劃腳?歷史上的西方曾經侵略過亞洲、非洲、美洲,犯有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罪行,當代的西方人有否資格批評專制和暴政?
對於此類問題的不同回答,當然會導致不同的結論。但從另一個角度提問,問題就是:當今世界誰有資格批評他人?有否有一個至善的個體可以批評另一個不完善的個體?有否一個歷史上盡善盡美的民族具有批評他民族的資格?資格是一個法律概念還是一個道德概念?如果是一個法律概念,有否一個國際機構可以授予輿論或媒體批評的權利?如果資格是一個道德概念,世界上是否存在一個被各國認可的歷史上沒有任何道德汙點的民族和國家?
對“資格“的質疑十分重要,是因為資格涉及到批評、批判的正當性。如果由於沒有“資格”而失去了批評的權利的話,那麽批評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沒有批評不等於世界上沒有錯誤和犯罪。如何面對錯誤和犯罪?如何面對錯失和罪行的受害者?如何避免少犯錯誤?如何規範權力?如何制止犯罪尤其是大規模犯罪?如何給予受害者、冤屈者以希望?如何燃起弱勢者、絕望者的夢想?
歡迎參與,不吝賜教,以暢言路。
                                            —法廣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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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的“批評”,分有很多種: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吹毛求疵的,還是客觀公正的;是別有用心的,還是用心良苦的。多年來,特別是國際政治上,所謂的“批評”,事實上是政治需要大於道德訴求,說穿了,“批評”早已不幸的淪為,一顆唯政治利益為大,雙重標淮乃至揑造事實真相的 “可調適” 攻擊彈頭。


“資格”的質疑當然重要。人們多年來更多看到的是,那些諸如“現職妓女批人不守婦道、自己不幹凈批人不清結、賊喊捉賊式的批評”!


土耳其可以對境內庫爾德人的獨立分裂進行軍事鎮壓,以色列可以對加薩不甘奴役的巴勒斯坦人進行屠殺,法西兩國可以對巴斯克、科西嘉恐佈獨立份子,乃至郊區騷亂份子進行鎮壓,中國就沒有權力,像世界任何國家一樣,對拉薩暴亂份子,乃至藏獨、疆獨極端份子采取相應的維安手段!而且,這些西方的哥們,絕不會遭到任何諸如塞爾維亞、伊拉克般的西方軍事幹預,也絕對可以高枕無憂!


當初西方支持薩達姆跟伊朗對著幹的時候,薩達姆不是“獨裁者”,當薩達姆一成為反西方利益的時候,薩達姆就成了罪不可恕的“獨裁”;當西方支持塔利班跟蘇聯對著幹的時候,塔利班是哥們,一成為反西方的時候,塔利班就成為“恐佈份子”,或者應該貼切的說,他們所犯下的罪行中,“最大的罪行”,就是“反西方”。


米洛史維奇因戰罪被送往國際戰犯法庭,而美軍在伊拉克犯下的強奸,屠殺婦孺罪行,卻不允許伊拉克法庭申判,更不允許送往國際戰犯法庭,關塔那摩,還有戶旺達……就算是中國國內有西方放大鏡裏的“千不該,萬不是” ,至少,中國軍隊還沒有到別人家裏去做奸犯科。


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對相關課題猶能加倍自律的,當然有“資格” 批評別人。試問,又有誰,能相信接受,一個現行貪官“正義凜然” 的,對“貪汙”進行的“批評” ?!但這裏應該明確強調的是,“批評” 絕不是攻擊彈頭,不是“待人嚴,對己寬” ,更不能為任何利益、偏見、主觀愛好取舍所左右,更至為某種目的而揑造事實,掩蔽真相,這種 “所謂的批評” ,是對“批評” 的絕大褻瀆與汙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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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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