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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也能玩高爾夫嗎?
2011/04/19 10:46:56瀏覽196|回應0|推薦1

二十年前,離開台北去海外前後,在長者的開導下,開始學打高爾夫。

他認為四、五十歲以後,必須養成某種運動習慣健身,且在國外工作,需要以某些運動作為交結朋友的工具。激烈又需要很多人玩的橄欖球、足球或棒球不宜;如網球或高爾夫,則遠比我以往的游泳或登山更佳,尤其可有高度應酬性,常有意料外的魅力,吸引外國朋友,況且七老八老,擁有影響力的高齡球友比比皆是,跟他們結伴打球,無形中自會對工作有很大的助益。

我看完了一些資料,並經幾天的思考後,也認同了他的說法。一頭栽進去後,多年來高爾夫便成為我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時常耽溺於高爾夫的樂趣中,也成為我的最愛,更是維持健康的唯一運動。

幾位常來往的外國瘋狂球友,對高爾夫的熱愛,超過想像之外。他們為了減輕,被責怪星期假日,整天只顧自己玩高爾夫的罪惡感,可以在天未亮就來找我,摸黑去球場打球,以便在中午以前打完球回家,陪家人過假日。

不僅在星期假日打球,茶餘飯後,談得也都是球經;來往的朋友也多是球友。有些時候被人諷刺為假日寡婦的製造人,冷落一家大小於不顧,自私地去娛樂自己,所以常挖空心思,再累也得為家裡的大小想出節目,陪她們渡假過週末,減低心中的壓力。

我在無形中,也漸漸走火入魔,不知為了打球的樂趣,而冷落了家人,忘記了她們的存在;日夜只埋首於高爾夫,自得其樂,也只聽周圍的同好,找來幾百個合理化自己,沉溺於高爾夫世界的藉口。

久而久之,還誤認為高爾夫是,我與生俱來的最佳休閒活動,沒有別的運動或嗜好可以代替得了它。

有人說,在四季如春,地廣人稀的南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每日都可以打球,且球場只在十來分鐘的車程內,如不去打高爾夫的話,是個大笨蛋;但若在台北的環境,硬著頭皮要去玩高爾夫,則是個大傻瓜。

加州和南非的氣候之好是世界馳名,尤其南非一年有兩百五十多天的日照天,氣後溫和,非常適合戶外活動;即使沒有太陽的日子,除掉短暫打雷的幾個小時外,都適合打高爾夫。

這兩個地區的公共交通都不發達,公車和捷運皆無法滿足一般人的需要,故人們出門都以汽車代步。沒有部轎車簡直寸步難行,所以不會像很多地方,或台灣為了要打球,必須額外的養一部車子,增加財務負擔,對中產階級的家庭形成一種負擔。

在美國有很多市政府經營的公共高爾夫球場,打一場球在台幣一千元上下,為了鼓勵退休人員多作運動,減少疾病,打五折優待;南非更便宜,五百多台幣就可打一場。台北附近打一場球,果嶺費大約在兩千五到三千之間,星期假日可能還要加兩三百元。我們的一般收入只有美國的五分之一,打球費用卻是他們的兩三倍,相對的遠比他們貴得很多。

他們的球場大都設在市區,因他們在建設都市的時候,就預留運動場地。其中有高爾夫球場作為都市心肺,調節市區的空氣,供應全體市民享受新鮮空氣;有些更週全的都市計畫,還特別預留一大塊高爾夫和住宅混合區,供五十五歲以上的老市民進住,享用景色優美,空氣新鮮的居住環境。

他們的球場不會像台灣的球場都以營利為目的,倒有如我們的公共體育場,鼓勵大家來參與及服務市民休閒活動為宗旨;不會催促球友要打快球,每組出場的時間有適當的間隔,讓人打球有點享受的感覺,而不像趕鴨子似的催趕,並規定必須高價租用球場的車子,節省時間,增加打球人數和球場的收入,破壞了以走路為基礎的高爾夫運動。

他們雖也準備有車子出租,然大都租借車子的球友,不是趕時間的,就是七、八十的老人,一般球友都揹著或推著自己的球具走路打球。

除非參加比賽,在美國罕見球友雇用球童揹球袋或指導看果嶺,因自己閱讀果嶺的草紋,上下球路速度的快慢,也是高爾夫的一種磨練和樂趣。但在充滿賺錢天才的台灣球場,強迫性的收你球童費用,叫你非用球童不可,球友就失去自己欣賞球場綠油油的美色,以及自己磨練目測球洞距離的機會。到了國外,沒有球童指導,就很難精確看懂果嶺傾斜度和草紋走向。

五、六年前,在朋友哄勸下,我也在台北買了一張球證,一年平均也沒有去過一次,且球證的價格已經跌了大半。經查詢之後,才知道台灣的球場不像外國的經營者,只考慮收益,不顧會員的死活,大量超收會員,大部份的會員根本沒辦法享受應有的權益,久而久之,台灣的變態經營,大家見怪不怪,似成為台式的特殊現象。

在美國或南非,一個球場通常只發六、七百張的會員證,我們的據告,超過兩三千仍非常普遍。每日可以有三百人打球的球場,在週休兩日也只不過可容納六百個會員來打球,有兩三千以上會員的球場,就有三分之二的會員要向隅,無法在週末假日訂到打球的時間。也就是說,球場老闆掌握全部訂位權,沒有任何特別關係的一般會員,就宛若傻瓜蛋,終年沒機會在週末去訂時間打球,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很多外國球場,他們最高決策者是全體會員大會,連果嶺費若干,也是由會員大會最後敲定。

既然回到台灣來,不論球場如何不合理,我們都得遵守他們的約定俗成,不然還能怎麼樣?

在這種沒有尊嚴的高爾夫文化下,還能把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卑躬屈膝,心不甘,情不願地拿去打球乎?心裡雖然很不捨,但也只好放棄二十以上的最愛。

想到台灣大多數的同胞不打高爾夫,不也活得好好的,必也有他們的道理,我也就釋懷了;再呼朋引伴,回去游泳、爬山、河濱海邊快走或打桌球,不也是經濟實惠,很好嗎?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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