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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31 11:32:18瀏覽374|回應1|推薦17 | |
童年到初戀 1944年,我出生在高雄縣大樹鄉九曲堂。 小學就讀九曲堂國小,國小三年舉家搬遷高雄市哈瑪星。爸爸是台灣鐵路局貨運所公務人員,媽媽經營雜貨店生意。 鼓山國小畢業時,我是全班第一名,獲得謝淨強市長市長獎。35歲時,二次進修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補校三年,一年級得全班第一名,二年級得全班第二名 ,三年級得全班第四名。 就讀鼓山國小時,興趣運動、參加躲避球校隊。高雄第一屆躲避球比賽,全隊得冠軍獎。國小畢業,家境未能繼續升學,就業於製襪工廠「真達公司」,最後無法適應職場,回家幫媽媽作雜貨店生意。 1960年,17歲,初戀。因雜貨店生意因緣,與津津味素銷售員王松山認識。相逢當下,愛在心中昇起。得媽媽的允許,由認識而交往。18歲,定婚 。19歲,結婚。同年生下淑銘女兒。 困頓的年代 1962年,也就是結婚那年,媽媽雜貨店生意失敗,舉家搬至鼓山沙仔地的鐵路局大勇路宿舍,同年二次搬至鼓山二路的鐵路局宿舍。直至爸爸往生,歸返宿舍,媽媽搬至現今在菜公之房屋。 當年媽媽被朋友騙投資漁業、船業生意,虧損眾多,導致雜貨生意,經營不善,欠債累累,害爸爸得票據法,被收押。當年慶幸有甲庚叔叔幫忙,交保回來,保住公務員的職務,使當年全家得安定的生活。 媽媽生意失敗,因欠津津公司未付款拾餘萬元。本要將貨物抵回公司還清,但因當時貨物被二舅狠心扣押不還,害松山被公司提告。雖然債務清理後,貨款有還清津津公司,可是松山是業務過失,公訴罪無法免責,最後服牢獄7月之刑責。當年媽媽的債務,由松山全程幫忙處理,最後,債權人都接受分配房子金額,得圓滿處理。 媽媽內心,一直歉疚,把松山當做自己親兒子,具緣非常特別。當初,我的內心有如熱鍋罩頂,時常獨自黯然涕下。種種委屈無奈,心想,若是能像孩童般,藉由哭鬧耍賴,不知有多好。因為我確信,想要撥雲見日,要找一條最簡單的路,「找工作、與父母同住、等候」。每次憶念父母種種的慈愛與包容,自己又無力分擔,無能回報父母恩,現今,時時腦袋現起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1965年,松山當兵退伍,接著接受牢獄刑責7個月。年底服刑後回來,在中街雜貨商公司承擔外務員。那年,全家搬至中都,租屋共同成立小家庭。那年,澄宗出生,淑銘三歲。 「性情中人」的個性,生活單純,全部精神放在養兒育女和家庭。我一生,心心念念兒女,就像大地,毫不吝情的將自身的養分,全都供給萬物,去生長與茁壯。結婚後,多了一份堅毅苦拔的精神,肩不得不扛的味道,其實無人了知。 1968年,小兒子宗澤出生,人生轉變,搬至鐵路旁千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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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