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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17:37:16瀏覽290|回應0|推薦0 | |
註銷助學貸款v.s免徵金融營業稅 開放銀行後,台灣金融經營環境丕變,但是在惡性競爭之後,呆帳越來越多,結果在朝野政黨聯手之下,前幾年先將九十一到九十四年間的金融營業稅款撥為金融重建基金,然後九十五年起免徵金融營業稅。 開放大學增設或升格後,真的大大增加了所得後百分之四十的家庭孩子讀高教的機會,然而家庭收入沒有增加,唸私立大學的學生就以很高比例申請助學貸款,這筆錢變成許多年輕人離開校園後的噩夢。 年輕人一定被告知「借錢要還」,尤其在前幾年卡債風潮正盛時,但是為何他們不像大銀行可以免徵金融營業稅,以解決自身困境;為何不像第三世界國家被取消外債?沒有人來回答他們。 有收入的第二年要開始還貸款,但是工作不穩定是常態,收入不高是常態,蹇困的社會新鮮人生活,把許多家庭丟進貧窮循環中,助學貸款的背後支撐的是私大的註冊率及家庭的榮耀感,犧牲的是青年的成家生子的意願。 土地徵收去蓋工廠是另一例。一般人民需要資本去求政府或銀行借資本,一定千難萬難,但是科技大廠要地,只要拜會不超過十個人,地方首長會幫你快速圈地徵收,優先權這次又站在大企業這邊。執政者不斷明示暗示:只有開發才是有價值的;只要企業夠大,就可以賴到政府替他分攤風險、攤提成本,從專用道路到優惠稅制,從土地徵收到水資源分配,平民總是最後被告知。豪門的笑容總是粲然,捐起政治獻金來總是以億計。 有能力布施是豪氣,有錢還債是福氣,我們從不鼓勵年輕人賴帳成性,但這是個怎樣不公平的社會——繳勞健保給前輩用,等到自己要用到時卻要幫忙還國債,於是從畢業以後不是還助學貸款,就是還國債,至於房貸車貸,那就省省吧。 今天我們怎麼對待下一代,就不要怪下一代怎麼對我們!民法繼承部份,最近幾年有許多改變,重點在於限定繼承全面入法及受虐卑親屬免扶養入法。以同樣的精神,對於以這一代歐巴桑歐吉桑為受惠對象的諸多立法,下一代如果不能要求國債也來個限定繼承,為何不能要求增進自己世代的福利——至少要求助學貸款限額免償吧。 當「愛青」一如「顧老」一般,變成立院的問政重點、全民的核心關懷時,台灣才有真正的正義!如何處理這一代年輕人的助學貸款,就是第一塊敲門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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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