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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0 12:57:25瀏覽765|回應1|推薦3 | |
今天 (Feb. 20, 2011) 聯合報的一則新聞 ── 奇怪的外勞政策,其中提到: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說,為鼓勵生育,考慮讓有第二胎子女的家庭可聘用外勞照顧小孩。 筆者曾經在信義區的誠品書店,看到一個外勞陪一個小男孩陪了將近一個下午,最後爸媽終於出現,夥同外勞與小孩一起回家。筆者去接小孩放學時,也常常看到有一位從事「寵物美容」的家長 (其車輛外面塗有廣告),自己總是留在車上,然後讓外勞下車去接領小孩;筆者每次看了總是覺得怪怪的。 把「可以和小孩相處互動的時間」都給了外勞,讓小孩的大部分成長時光都是在「與外勞的互動中」度過,對筆者來說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只是沒料到經建會的高官竟然會提出「讓有第二胎的夫婦方便請外勞來帶小孩」的政策,並認為這是可以提高生育率的誘因與政策。 讓外勞帶小孩真得比較好嗎? 讓外勞帶小孩真得能提振生育率嗎? 網友夫妻們,你們會不會因為「可以聘請外勞來幫忙帶小孩」而決定「再」生一個小孩?或據此一口氣生兩個小孩? 筆者認為,政府官員就此議題做決策之前應該要搞清楚的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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