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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特色美食餐廳認證活動申請辦法修改
2008/06/13 15:56:41瀏覽444|回應0|推薦0

(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為提昇縣內飲食文化水準,並結合觀光產業,正積極辦理苗栗地區特色美食餐廳認證活動,報名截止日期至97年6月30日。 
 
本次認證活動申請辦法原規定有意參加之業者須檢附中/西餐乙級廚師證照影本,但參酌推廣過程中地方人士及業者有諸多的建議及意見,並考量乙級廚師執照取得之難度,並基於鼓勵餐飲業者踴躍參與本活動並積極自我提昇之立場,特修改申請辦法,降低申請之門檻,將乙級證照項目修改為檢附丙級證照。 
 
獲得認證之餐廳將由苗栗縣政府頒發「認證標章」,相關資訊亦將登錄於縣政府網站,供外來觀光客查詢參考。另外,在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辦理觀光活動時,將可優先擔任代言餐廳,為苗栗的美食文化發聲。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文化飲食文教基金會02-25031111轉5616,或至以下網址下載報名辦法。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http://www.mlc.gov.tw或財團法人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http://www.fcdc.org.tw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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