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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6 20:30:44瀏覽434|回應0|推薦0 | |
頭份鎮日前獲環保署同意以分3年編列2500餘萬元的方式,辦理垃圾清運委外經營,公所十五日向代表會說明,委外可節省車輛的油耗與維修,估計1年可省下100萬元,但部分代表質疑其效益,且擔心會造成人員閒置,討論近1小時後,仍無法做成結論。 鎮長陳永賢表示,公所已獲環保署同意,分3年編列2554萬8000元經費,辦理垃圾清運委外作業,期間公所只需配合編列894萬1800元,條件遠優於全台其他鄉鎮,希望代表會能同意先行墊付,如能趕在今年七月底前執行,還可讓這筆經費跨4個年度執行,效益更高。 清潔隊長劉廣尉表示,目前垃圾清運全由公所自營,因油料成本持續上漲,估計1年的車輛油料及維修費用就超過200萬元,如委外經營,清潔隊本身的年度油料及維修經費只需100萬元,空餘下來的人力還可分配到溝渠清理、路面修補等部門,不會造成浪費。 代表羅雪珠、黃盛和等人則指出,公所的垃圾清運作業由最早的局部外包,到後來收回自營,現在又要外包,政策反反覆覆,令人沒有信心。先前全面撤除子車,經過一段調適期,好不容易清潔隊員及鎮民才「磨合」成功,現在又要恢復外包,恐將引發民怨。 代表黃育烈也指出,公所先前將11位清潔隊員解聘,雙方對簿公堂後,其中1人打獨立官司已經一審勝訴,預料接下來的10人也都會勝訴,如果最後11人在高院都獲勝訴,勢必要讓他們復職,在清運作業已外包情況下,將造成人力浪費。 由於雙方無法獲致共識,經過近1小時討論後,主席裁決本案先行擱置,今日再議。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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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