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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觀光景點沿線道路環境整頓大執法
2008/04/17 18:57:08瀏覽404|回應0|推薦1
【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苗栗縣環保局、工務局、工商發展局及警察局等一行人,今天聯合執行「苗栗縣觀光景點沿線道路環境整頓大執法」,縣府團隊表示,將依法嚴格取締違規廣告、招牌、路霸,讓苗栗的好山好水「準備好」,迎接即將開放的大陸觀光人潮,並保證已規劃好的「七大套裝旅遊景點」路線,絕對值回票價。  
 
縣府團隊自95年8月起,每月不定期持續執行「觀光景點沿線道路環境整頓大執法」,今天執行的路線是由中二高下通霄交流道,沿通霄車站、海水浴場、鎮公所接台1線通霄鎮與苑裡鎮的交界處,針對沿線道路違規設攤、障礙物、招牌廣告、樹立廣告、張貼懸掛噴漆等廣告定著物等、將依法取締告發拆除。 
 
環保局課長江森緯表示,違法樹立廣告、張貼懸掛噴漆等廣告定著物等,不僅破壞景觀市容,有時更會影響視線,造成車禍危及公共安全,他呼籲,無論公家或民營業者,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或樹立廣告,經舉報通知後,30天內如未補照,應儘速自行拆除以免受罰,如經拆除後,又違反規定者重建,將加重處罰。 
 
工商發展局表示,請業者一定循合法途徑,依據苗栗縣申請設置招牌廣告物及廣告物執行條例辦理,如有相關問題請建築管理及國宅課詢問。 
 
江課長說,今天的掃蕩活動,是一網打盡、一件不留,決不讓業著存有非法僥倖的心態。縣長劉政鴻在縣務會議中,也針對縣內各鄉鎮的選舉大型看板及鷹架等物品,要求環保局、工商發展局近期內全部拆除,以維護環境景觀。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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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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