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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綠色稅是找錯標的…
2006/03/09 10:50:15瀏覽386|回應0|推薦2
雲林縣長蘇治芬將對縣內企業開徵「綠色稅」﹐對廠商言﹐中央要課稅﹐地方百姓要分回饋金﹐政治人物要獻金﹐現地方政府也來要一杯羹…

中央稅本來就成本範圍﹐地方百姓的回饋金是妥協下的產物﹐政治人物的獻金怎講也算是政治投資﹐蘇治芬以前明拿暗吃早已不是新聞﹐甚至帶人直接砸辦公室施壓﹐但這些怎講都是控制範圍內﹐現地方政府要課特別稅﹐這是屬預計範圍外的﹐今天要這稅﹐難保明天不會另立稅名﹐或換人再加稅名…

地方稅不宜直接找廠商要直接稅﹐因為這是差別成本﹐增加的固定成本只要換了地方就能省下﹐廠商又何必苦守這裡﹖生產成本已降不下來﹐現卻要增加﹐競爭力怎會不持續下滑﹐地方稅應從間接稅下手才對﹐如消費稅、觀光稅﹐政府負起帶動消費人潮創造消費金額﹐地方課到了稅﹐生意人賺了錢﹐這才是雙贏﹐找廠商課綠色稅等於掐住金雞母硬拔毛﹐增加痛苦或萌生退意不見得對地方有利﹐若飛了也甭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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