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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變更地目所造成的漲價應全數歸公
2015/06/25 11:20:40瀏覽227|回應0|推薦3
變更地目所造成的漲價應全數歸公,以避免造成政商圍搶各種建設規劃之地皮,也避免這種利益糾葛使得各種建設無法以最佳方式實施。也避免圈地養地利用政商關係變更地目獲取暴利,炒作房價。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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