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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義務,愛情不是
2010/10/24 03:14:15瀏覽1235|回應1|推薦13
小時候看連續劇,常聽到一句台詞,你不愛我了嗎﹖女配角斜著醉眼,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提出這個彷彿天經地義的質疑。在那個年代,這個橋段似乎是中外都有的默契,無論本土還是洋片,都會安排這個劇情轉折點。不管男主角就此突然醒悟,還是依舊貫徹壞男人本分,這句台詞都是重要的大哉問,一出口,必定引發觀眾內心或同情、或內疚、或痛恨、或厭惡的激烈反應。

不消說,多數女性觀眾的感想都是「男人一樣花心」,而多數男性觀眾的反應則是「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男女之間的戲碼,之所以能一再搬上銀幕演出,永不過時,是因為人人都在潛移默化間,接受了社會灌輸的男女關係刻板印象︰男人覺得女人永遠「那樣」,而女人則相信男人改不了「那樣」。

不知不覺間,我們陷入了人類玩二分法,貼標籤,操弄族群,搞本位主義的古老伎倆。

我們高喊愛情,高舉忠貞旗幟,而忘記思考背後的意義,迴避檢討自己。這時候的愛情,聽起來很像一句選舉口號,「愛台灣啦」。

人人都喊愛台灣,人人都把愛情掛在嘴邊,結果,是讓愛情原本清楚的意義和定義,變得越來越模糊。

愛情其實不是一種義務,而是一種相對的付出。愛情不是癡迷崇拜,而是一種長時間孕育的默契與甜蜜。

請注意「相對」和「默契」這兩個字。世人與連續劇,對愛情最大的誤解,就是以為愛情是一旦認定,就必須從一而終,或是一旦結合,就從此幸福的單一事件。

事實上,戲裡的天雷地火只是「性衝動」,戲裡的天長地久只是「謊言」,而世人高舉的「愛情堅貞」,根本是把婚姻和愛情混為一談,刻意或愚蠢的魚目混珠。

婚姻是一種義務。所以婚姻必須忠貞。然而,也正因為婚姻「只是」一種義務,所以只要不出軌,盡到表訂的責任,婚姻可以名存實亡、可以純為經濟考量、或是養兒育女而存在。

而愛情,並不是婚姻。所以愛情,並不是義務。

愛情,是一種必須持續給予養分,不斷小心呵護的互動關係。愛情裡不應有任何一方,把愛情視為理所當然,也不應有一方永遠頤使氣指、一方永遠卑躬屈膝。

愛情的甜蜜,是來自於日復一日的貼心小動作,以及時間考驗過的禍福與共。愛情的默契,是來自於對彼此的用心,以及耐心的磨合。而愛情的願景,是來自於雙方都想要為一個共同的未來,繼續付出。

所以連續劇裡的女配角們,真正該問的男主角的,應該是「你想離婚了嗎﹖」

除此之外,她們更該問自己的,或許是﹔「我,除了忠貞以外,又為愛情,付出了什麼﹖」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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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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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有同感
2010/12/03 14:01
婚前是男女朋友
婚後 是夫妻,如你所言,義務/名義上。
過了,彼此都不想離婚的階段,
又成 男女朋友,老來伴。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RamMan(christf9) 於 2010-12-03 14:44 回覆:
電腦當機可以重新啟動,從新來過,婚姻與愛情的bug卻很難Reboot簡單解決,往往須要地獄天堂走個好幾回,風風雨雨捱過去,靠自己和家人的意志力,老個好幾十歲才成正果。Victor兄有幸亦有智慧挺過來,尋得老來伴,此生不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