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對助人(利社會行為)的原因分成四種
1.同理心(利他):我們看到別人需要幫助時,同理心被激發。會幫助人是因為很
單純的別人需要幫助,我們因同理心像他人伸出援手。Ex~家暴長大的人捐錢
給家暴中心
2.負面狀態解除模式(自利):我們看到別人需要幫助時,負面情緒被激發。為了要
減輕個人的負面情緒,讓自己好過一些,就產生助人行為。Ex~給乞丐錢
3.同理心愉悅(自利):我們對受害者有正向效果,而引發助人動機;我們之所以要
助人是因為預期在助人之後,會出現成功的結果。當我們看到自己的作為對別
人產生正向的影響力,變產生愉悅的心情。Ex~幫助同學指導作業
4.基因決定模式(自利):受害者在基因上與我們相似,因而引發我們潛意識的助人
動機。從社會生物或演化心理學的角度出發,我們之所以助人是為了要使我們
基因存活的機率達到最大,以利自己後代的繁衍。
以上的觀點以2.3.4最能深刻的表達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原因,因為都是以自利的狀態為助人的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