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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記事】惡犬擁有第一次咬人的權利?
2007/04/01 10:06:11瀏覽3864|回應17|推薦84

4/15/2007 發表於《世界周刊》
Every animal gets "one free bite",故惡犬擁有第一次咬人的權利?

美國人的熱愛動物是有名的,而狗兒又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根據2003-2004年統計全美有6,500萬條狗,每年有450~500萬人被狗攻擊,其中80萬人需要醫療救治;36萬多人需要急救,相當每天1,008人進急診室,在兒童急診裡排名第二。郵局資料亦顯示每年有2,851位郵差遭殃,1979 至1996年, 全美有304人因狗咬喪生,平均每年17人。

紐約州也透過了《惡犬法案》,禁養惡犬。該法對於「惡犬」的定義是:對人有明顯威脅行為,無故攻擊他人致殘或死亡的犬。該法還規定,咬人犬的主人要處以400美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處罰880美元,咬傷致死的要處以1000美元罰款。如果一條犬已經被認定有危險傾向,主人卻沒有嚴加防範和處理,而後又繼續咬傷、咬死他人,狗的主人要被判入獄90天,同時罰款1000美元。

今年2月21日,在休士頓記事報上看到一則新聞,因為狗咬人造成休士頓、聖安東尼無辜四歲男童及十歲女童被咬死或重傷以及76歲東德州老婦在自家前院喪命....等意外問題日趨嚴重,所以已在州議會提出405修法提案,讓飼主在面臨刑事及民事責任前,受到更進一步的規範,無法再置身事外。尤其是有前科的狗主人,可以被施以二級謀殺、判刑20年起訴,咬重傷者可以被施以三級謀殺、判刑2~10年起訴;之前,與紐約州不相上下,都是不痛不養的輕傷罪,咬死人最多入獄一年。

這則新聞,令我想起三年多前的往事。老墨房客養了一條看門狗~美國鬥牛(Pit Bull比特)犬,那天下午 Reed 約好老美包工 John 來租屋估價,打算更換新籬笆。事先要求房客看管好狗狗,Reed 與 John 前往後院丈量。他婉拒 Reed 的幫忙,邊走邊量,走到狗屋旁,冷不防大狗竄出來對著他窮吠不已。

John 情急之下,揮舞著帶棍的轉輪碼錶自衛,房客太太猶在一旁煲電話粥,還未會過意來,說時遲那時快,狗兒朝他的腳踝上狠咬下去, John 一屁股跌坐在地,襪子上已然滲出血漬....。

一陣慌亂,房客太太忙抓狗,Reed 只有猛道歉,並要求立即陪 John上醫院。起初他還推辭,並說沒事兒,自己回家上藥即可。後來在 Reed 的堅持下,才一起去醫院掛急診,填表、掛號、排隊、照X光、入病房等候、護士上藥、腿上加海綿護罩、醫師面診、注射狂犬疫苗.....整整折騰了一下午。

等候期間,陪 John 窮哈拉,聽他講家庭背景,獨自從事木工業的甘苦。期間說漏嘴,得知他老弟從醫,自己開復健診所,讓 Reed 聽了,委實心裡七上八下。 John說「Your are so nice, I won't suit you! Besides, it's not your dog!」(妳人很好,我不會告妳的,何況又不是妳的狗!) 可是 Reed 是房東啊,房客一無積蓄,告他們也賠不起,事情發生在本人擁有的 property 土地上,Reed 難辭其咎!

John 嘴上雖說不告 Reed,可又說右手臂摔傷疼痛,該手臂是他吃飯的傢伙,可能以後連樓梯都抬不了....。Reed 也未反駁他,你不是剛才還說沒事兒嗎?後來醫生看了X光,說手臂安然無傷,老美仍嘴上嚷痛。醫生要他舉臂,並說如果疼痛由一到五級,一級最痛,問他是幾級? 他答二級。

等到結帳時,Reed 掏出信用卡,櫃台出納卻說帳單還沒出來,因為不知醫生診費若干,要等三、四天才能算妥,只好回去耐心等待。

兩人由醫院出來,已是華燈初上。次日,打電話請教相熟的老美律師,他說可以幫Reed 起草協議書,要對方簽字,答應不追訴,然後一手交協議書,一手交醫藥費。

隔數日,催詢醫院特約會計公司數次後,終於收到傳真來的帳單,將近一千三百元。去電給 John,他說腳上傷口已無大礙,可是手臂疼痛依舊,在復健當中,他也同時向自己公司的保險公司備了案。

Reed 於是將律師起草的協議書,填上醫藥費帳單數目,以掛號信寄出,然後七上八下等待回音。這期間,老墨房客的女兒來電,她曾在律師樓工作一段時間,經諮詢老上司結果,德州法律規訂,每條狗一生有一次免費咬人的權力,換言之,只要無前科,狗主人不知者可以無罪!除非他事先知道狗有傷人傾向。

也許這也是為何後來掛號信石沉大海的原因,也許上帝保佑、讓 John 良心發現、不忍加害於 Reed,又也許保險公司當了替身大肥羊....;總而言之,Reed 提心吊膽,一直到過了兩年追訴期後才算鬆了一口氣!

另一方面,房客家有惡犬,也像一顆定時炸彈,讓人不安。與老墨房客商量,能否讓狗走路,房客說牠是兒子的密友,如果那天 John 不拿棍子,牠絕不會主動攻擊;但是,萬一再度發生實在不是好玩的事。幸好後來利率下降,老墨終於在郊區買了房子後搬走了,這才真正放下心中一塊大石。難怪許多房東拒絕房客養大型寵物!

各州之「Dog Bite Law惡狗法律」可上http://www.dogbitelaw.com/ 網站查看。該網站由專業律師主筆,每日更新,內容分為受害者與狗主人兩大方面,再細分各項權益及案例解說。另外有為人父母如何教導孩童自我防範、還有寫給記者及律師的欄目,各種相關網站連結,甚至房東的責任歸屬…,還真是洋洋大觀,有時間的話,不妨上去逛逛。



【後續相關報導】

  Los Angeles TimesCan a dog mauling be murder? 4/16/2007

Houston Chronicle
First-time dog attacks could bring charges under Texas House bill 1355.
Legislation gets tough on dog owners 4/24/2007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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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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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ouhwa&aid=819315
 引用者清單(1)  
2014/09/26 18:33 【udn】 這裡便宜!電鍋 林美 書籍 快手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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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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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3 10:59
大陸人真的什麼都吃
上禮拜還看到壹週刊304期 刊出他們吃死嬰的照片
比看到這個狗屍體照片更令人難過許多倍...

暖海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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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就要顧好
2007/04/02 14:00
有些狗實在太危險了, 而且不是人人都會養狗的. 狗狗像小孩一樣要管, 要教, 要 discipline... 還好妳沒被告, 不然還真是啞巴吃黃蓮. 唉.

珍妮曾在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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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bull 咬傷人的新聞,時有所聞
2007/04/02 12:48
這種犬在華盛頓州咬傷的的新聞,三不五時常見,於是被遺棄送到「動物之家」的也很多。不知道為什麼養牠的主人,當初養了牠,為何又不好好照顧牠們?真是不可思議。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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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對不起喔!
2007/04/02 09:30
十八歲以下及狗狗們不宜觀看!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taiwanmic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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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
2007/04/02 08:32
Reed回應附照片嚇到我們家小狗了啦!!

Ree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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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覺得吃香肉很野蠻
2007/04/02 02:39
大陸吃香肉卻很普遍,在山東有次朋友招待吃香肉火鍋,Reed 聽到屋後狗狗哀鳴聲,不忍食其肉。朋有說「沒事,這些香肉都是別處宰好送來的。」自此沒再碰過。

但在北京、柳州、陽朔....菜市場裡,常看到香肉攤子: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秋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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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07/04/01 11:30

看到妳的文

使我想起一些有關狗的往事

小時候鄉下老家養狗

鄉下人吃香肉是很平常的事

所以我也吃過香肉

長大後到外地讀書

狗看到我就猛吠

我想這一定是報應吧

幾年前到大陸東北玩

有天在一家飯店吃晚餐

餐桌上居然端出一盤香肉

接待的大陸朋友一直勸我吃

阿濃打死也沒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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