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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2007/10/30 15:30:05瀏覽3406|回應8|推薦19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聽著紀曉君的「流浪記」,我的眼淚又下來了,記憶回到國中二年級,那年我在客天圻老師的指導下,畫了一幅「原野中的浪人」,獲得全國冠軍,那時心中沒有意境,有點「為賦新辭強說愁」的味道,三十多年過去,年過半百,卻真的成了孤獨的流浪者,不僅在情感上孤獨,連在前程路上都充滿茫然的蒼涼,明明厭惡政治,唾棄做作和虛偽,卻躑躅在這條不歸路上,如今身陷牢籠,「恩」要報,「仇」更要報,政治這條路更退不下來了,為了這份狂亂的執著,我揚棄了天生的浪漫,努力讓自己去適應政治圈的冷血和殘酷,漸漸地連自我都模糊了,難怪我前妻覺得我進入政治圈以後變了,其實她真的不懂我的心,看不到我的掙扎和痛苦,如果她能更有耐心,更細膩地去體會我的內心世界,便知道我的浪漫、深情從來沒有改變過,如果她能多了解我一點,或許我們就不會走上離婚這條路,也或許我的後半生就不會發生如此巨大的轉折。

在監獄裡每逢夜色來臨,思緒總會走回童年、少年、青年,想起很多已經塵封的人,記起很多斑駁的往事,有愉快的、憤怒的、傷心的、遺憾的,我常在想,如果時光倒流,我會怎麼做,我前妻一直無法適應政治人物妻子的生活,覺得像活在被大眾窺視的玻璃屋裡,所以最後選擇心痛的離去,但我細心思量,如果當初未認識我前妻,我就會認命地留在學術界發展,過著安穩的學者生涯,就是因為我與我前妻相愛,台大經濟系陳師孟、張清溪一批人才能藉此鬥爭我,引爆了「校園風波」,誤踩著政治地雷,我才陰錯陽差跨入政治,然後一晃十多年過去,眼見政治圈潮起潮落、人來人往,我似乎也成了具關鍵影響力的政治人物,而最初陪我共渡風暴,誓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前妻卻離開了我,讓我的情感再度飄泊在蒼茫之間,而我卻已無奈地難以卻步,似乎這一生註定是「悲劇」收場,只是將來的歷史會怎麼記錄我這充滿矛盾掙扎的一生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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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
2008/03/24 23:17

希望可以繼續為我們降妖伏魔,也能兼顧幸福生活!!!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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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辦理來臺?
2007/11/10 20:17

內政部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7q0.asp?tMode=0

入出國及移民署  2007/10/22

如何收養大陸地區子女,辦理來臺?

臺灣地區人民如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65條規定(已有子女或養子女、同時收養2人以上為養子女者,不合收養規定)之情事,即無子女或養子女,始得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其程序為向大陸地區管轄法院訴請收養裁定,開具成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完成驗證,由收養人(臺灣地區人民)向戶籍地管轄法院訴請裁定認可確定,持經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後,該養子(女)如年齡在12歲以下者,即得申請來臺定居,惟有數額之限制,每月2名,排至數額時如逾12歲,即不予許可(向本署各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讓自己的人民一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準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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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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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6 21:45

難得看你寫這麼感性的文章﹐而且寫得很好。 ^^

凡事盡力了﹐問心無愧﹐就夠了。



Pretty 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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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2007/11/06 15:38

常常希望自己的妻子多為他著想

但為何從不替妻子想想她的處境

為了自己的事業或興趣而造成家庭風暴

一個人在外面的成功遠不敵家庭破碎來的更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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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歸路
2007/10/31 15:14

邱英雄,

爲什麽明知山有虎,卻向虎山行? 以您的才能和經歷,從新再來應該沒多大問題吧? 政治這條不歸路真的不適合您!阿扁就等著天去收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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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解的人生選擇
2007/10/31 15:00

小偷也知道他們作的是壞事, 但仍舊走上那條不歸路,

原因?

就是捨與不捨的問題吧.

想捨,是因為長期無益於自己,

不捨,求的不就是享受那短期的快感,或名,或利,或精神上,或物質上的充實感罷了.

這是做人處世根本上的難題,難解...........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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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
2007/10/31 11:14
說得對 邱毅 勇往直前吧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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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30 20:41

萬般都是業  半點不由人  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