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孤無劍 鄭大呆 素心
由阿卿嫂事件來看,只要貪污被抓到,把錢還給國庫就沒事了.不用繳利息,也不用付刑責. 印證了之前我的文章,台灣是貪污者的天堂.
原來台灣只要總統有貪過的,大家都可以跟著貪,因為都會無罪.但要記住,總統沒貪過的你不可以貪,不然可能會被法辦!
還有,下次有人犯了貪污罪的人,記得指定檢察官及法官要跟辦總統的同樣的一組人,這樣就可以用一樣的標準,一樣沒罪了.
在台灣貪污無罪?目前看來是肯定的,
只要你把錢吐出來就可,羅太太以前領國安局的特勤津貼就是這樣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