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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與間接
2006/08/14 13:37:15瀏覽221|回應0|推薦2

在現在的法律,用在第一家庭,間接都是無罪. 連民進黨也都這樣為第一家庭辯護.以後民進黨在野時,不知道要怎麼要求執政黨? 不過那無恥的政黨可能也不會怎樣, 我就是不要臉,你能耐我何?

最近的例子, 李泰安事件, 所有的事證都是間接, 也都是跟阿扁一樣死不認罪,而檢查官要求處以死刑. 為什麼同樣是間接, 為何差這麼多? 實在OOXX.

如果犯罪是可分直接或間接(民進黨的標準), 那會有賄選案, 因為所有後選人都不會親自去送錢買票. 按這樣的標準. 都不應該被判刑.

不管直接或間接, 有就是有, 那有直接有罪,間接沒罪的道理. 這些為扁辯護的,醒醒吧! 再ㄠ下去, 人民又放任的話, 台灣真的會完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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