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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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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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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3 12:32

王青龍先生,如果你不知道「罄竹難書」的意思,

讓我舉個例子來說,

馬總統的政績很多,簡直就是罄竹難書!

王先生如果以為「罄竹難書」就是很多的意思,

那上面的舉例就可以成立,反之不然,不需要在言語的意義上多所爭執,

士檢不起訴處分書如何看待王先生使用「罄竹難書」這句成語,王先生當已清楚明白。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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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08:30

致王青龍先生:

士林地檢署蔡啟文檢察官沒有傳喚被告就結案,

這部分我會透過聲請再議來救濟,至於理由當然不是只因為未傳喚被告,合先說明。

其次,請你自行分清楚什麼是「刑事處分」、何謂「刑事懲戒」,

你自己認定有學過法律,怎還會兩者分不清楚?

再者,我提告你的案件,從未跟你談過和解,也從未要求和解,

不可能有索取和解金的事實,

王先生若要繼續亂講造謠,我一定訴諸法律訴訟!

最後,王先生在臉書上的挑釁言語我已經看過了,

我不是王先生的臉友,也未以任何帳號與Gary Wang交友。

沒有任何政黨資助我寫文章,我寫文章也不是為了特定政黨,

王先生的影射,我會提出訴訟解決。

從法院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3年度附民字第312號),

可知王先生的學歷僅為專科肄業,

希望你好自為之,別再尋釁挑唆,

你公佈我的個資也有錯誤違法,

要惹台大碩士當然可以,

只是要繼續惹我,

一定以法律訴訟奉陪到底。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5/08/22 13:14 回覆:

王先生啊,

我主動投書的對象還有總統府,哪個政黨要用我的文章都歡迎,

國民黨、民進黨甚至中共,都用過我的文章與觀點,

這沒啥特別,也不能因此就證明我替特定政黨寫文章,

這樣懂了嗎?再有懷疑,

自己去問馬總統或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你們這些馬迷的天才程度,實在萬萬歲,太神奇了。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5/08/21 08:31 回覆:

以下截圖證明老銀(銀正雄)自己主動來找我談和解,

相關人若要繼續造謠誹謗,一定訴究責任。


茶花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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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1:50

又已過了一年,我再次為你推薦,並祝你永遠快樂、安好!

也希望你常來我部落格逛逛!


暱稱
2014/10/06 18:46

在搜尋「人權」這個主題資料的時候,無意中逛到版主這裡來,看到版主因為一些因素似乎被禁聲了!

其實每個國家的政府官員都難免有政策失當的時候,而網路的言論自由正可聚集各方觀點,讓政策更趨於完善,像版主的部落格這樣,為人權發聲,對百姓而言,是很有價值的參考資料,只是大略瀏覽過版主的幾篇文章,建議用詞可以和緩一些,才不會讓有心人找到理由來禁聲。

如果版主就此停筆,我個人是不太建議,畢竟版主的言論都是有憑有據,只是用詞太過強烈而已,如果能改一下,不但可以用網路的自由人權來替百姓講講話,這個部落格也可以一直經營下去,最重要的部分是一個帶頭作用,我會找到這裡來,表示版主經營得還不錯,讓搜尋引擎把版主的文章放在前面曝光,若這個部落格沒再繼續下去真的很可惜,要經營到這種程度也不容易,政治跟自由人權的議題本來就會引來比較多注意力,包括好的注意力跟壞的注意力,只要在文字上做好柔性處理,我相信還是會有其他人支持版主持續經營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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