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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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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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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08:41
柯文哲不如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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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1 17:13

  • 特赦阿扁

  • 您好,我是寰宇新聞記者,在報紙上看到關於特赦阿扁的評論,想請問您能接受訪問嗎?


Email:E-Mail URL:URL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6/04/12 10:00 回覆:

感謝您的重視!

敝人意見都投書於報紙或蘋果論壇(即時新聞)表達,

小市民的看法而已,應該不需要特別採訪吧。

赦扁議題在台灣社會的爭執還很多,議題本身已可引起社會對立,

現下不適合特赦,畢竟意見紛歧。

有支持重啟調查,也有支持有條件的特赦,甚至還有支持類似大赦的赦免。

唯一的共識就是扁案對於國家社會的傷害很深,無論司法審判是否在不同政治立場間被信賴,

阿扁前總統的身心健康能夠獲得醫療與照顧,應該是大多數可以接受的底限。

因為阿扁前總統尚有受刑人身分,與林益世、賴素如等刑事被告不同(他們的案件尚未判決確定),

所以,保外醫治(保外就醫),應該是目前最能接受的處遇。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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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19:01

公   告

給馬迷和國民黨鐵粉,以前你們愛亂告發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

以此罪名向地檢署告發我的文章評論馬總統等人涉及侮辱公務員,

地檢署都以行政簽結結案,雖然未傳喚本人,

但也顯示你們的氣度與見識。

往後民進黨執政,如果有英派或綠粉也同樣仿效,

這也是活該報應。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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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2 18:54

公      告

楊書育先生103年間以《誰是「外省人」?》此篇文章,

向桃檢告發本人涉及「恐嚇公眾、侮辱外省人」,

經桃檢檢察官以104年度他字第886號案偵查,

認該篇文章純屬個人所主張之思想及理念之表達與詮釋,

並未對於具體特定人之人格或名譽有所貶抑,

亦與加害他人或公眾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無涉,

顯與犯罪無關而予以簽結。

行政簽結與不起訴處分不同,表示無涉刑事犯罪,附此敘明。

敬告楊書育先生,切勿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以刑事告發為手段,

誰是「外省人」?》該篇文章亦經UDN選用為政治評論文章,

足見該篇文章並無侮辱外省人,亦無恐嚇公眾之事實,

否則UDN即成為「共犯」或「幫助犯」。

楊書育先生亦為UDN部落格發表時事評論之作家之一,

當知所進退,勿再滋生困擾,若要繼續利用訴訟權利而恣意報復,

本人當依法處理與反訴。

羅伯特亞當斯敬啟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6/04/02 18:56 回覆:

附註:

「掉了牙的獅子」其意思表示先前(約2010年左右)牙齒掉落之狀況,

別無其他意思。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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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16:46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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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 09:17

又已過了一年,我再次為你推薦,並祝你永遠快樂、安好!

也希望你常來我部落格逛逛!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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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9 17:44

王青龍先生,我很好奇,你支持的國民黨,出了個愛告人的市議員徐弘庭,

一次要告幾百人,依王先生罵我的標準,這算不算濫訴啊?

還有,這樣子一來,王先生敢不敢去徐弘庭臉書罵他「罄竹難書」?

還是徐弘庭沒告王先生,只要政治正確,一切都可以黨同伐異啊?

身為馬總統的學弟(不同系而同校),請教一下王先生的鄙見。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5/09/20 08:03 回覆:

btw,要跟王先生報告一下,

北檢(宿股,104他6057號)與中檢(珠股,104偵21153號)都還有你我爭訟的案件,

王先生要告我,如果屬實,案號與股別應該已經知道了吧?

人家說外貌又矮又醜,內心未必醜陋;

人矮又醜,是否會因為自卑而自大,也要因人而定。

王先生是哪種人?我想大家可以看得出來。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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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9 06:55

王青龍先生,我很同情你的智商與知識程度。

杜正勝如果是我學長,同理可說馬英九總統也是我學長。

「罄竹難書」的意思有兩種,上網查查教育部重編辭典修訂本即可知悉。

另外,因為你欠缺相關知識,不知道博碩士論文強制規定要送一本給國家圖書館(以前是央圖),

在「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即可查證研究生姓名與學位名稱。

我不是罪犯,不適用「起底」這字眼,

你要公開違法揭露個資,起碼可查證部分不要公開造謠。

王先生的知識程度還要加強。

還有啊,王先生對誣告罪的構成要件顯然認知錯誤,

下次要告誣告罪,先搞清楚再告,要不然王先生就是在濫用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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