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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1 12:12:21瀏覽231|回應0|推薦3 | |
[文:彭憲傑]
這兩天有個財經議題搬上了國會殿堂也佔了一些媒體版面,有立法委員建議修法,如果上市公司有盈餘而不與員工分享 (加薪的一種) 應加以處罰。其主旨是想提昇國內薪資水準。
對這個議題諸多焦點放在提案的委員是在籠絡選民是變相的政策買票,藍綠陣營又展開攻防。 筆者認為這個提議完全違反經濟自由的原則,也與當下就業薪資低落要提昇薪資水準風馬牛不相及。 經濟自由的原則是指,經濟的運作應由市場機制決定。簡言之,任何東西的價格 (包括受僱者的薪資) 都由供需決定,政府不應插手任何經濟活動。政府在經濟領域的功能只有透過立法的方式提供自由、安全、有效率的環境而已。 若嫌不足,政府最多只能保障弱勢者的權益,諸如訂定最低工資的門檻、受僱者每週最高工作時數等等。 (其實在經濟高度自由的歐美國家,這個功能早已由工會所取代。) 如今薪資水準普遍低落是不爭的事實,如何提高平均所得是我國政、商、學界人士的火熱話題。筆者認為在討論提昇薪資水準解決之道之前必須先正確找出薪資低落的真正原因。如同一個嬰兒發燒而就醫,醫生必須找出發燒的原因才能對症下藥,不能只給退燒藥了事。如果不知道薪資低落的真正原因,強迫資方提高員工薪水,就是政府干預經濟活動。其結果是供需體制被打亂,勞資的某一方在不平等的條件下從事經濟活動造成損失而選擇退出市場 (此時的一方就是資方,資方將退出這個市場而選擇遠走他國。) 眼下普遍薪資低落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國內投資不足所造成。因為投資少,工作機會就少,多數人搶少數工作機會 (勞工市場供過於求),勞工的薪資 (勞工的價格) 當然就低。 如果上述原因屬實,則欲提昇薪資水準就得投昇國內投資 (對症下藥也)。如果政府一味強迫資方提高員工薪水,而國內投資條件未獲改善則是枉然。 如果投資條件佳可吸引更多廠商投資,則工作機會增加,多數工作機會搶少數勞工,勞工的薪資當然會上漲。(這是經濟學最最基本的原理。) 薪資水準低落的原因可能不只一個,無論幾個,要提昇薪資水準必須找出原因,針對原因提出解決之道。 當前的政府和議員只想要立竿見影的績效而提不出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實屬荒謬。只給嬰兒退燒藥而不對症下藥,燒退之後會再燒起來的。 筆者憶起多年前有一次洛桑管理院所提的競爭力評比我國的名次掉了兩三名,當時的政府緊張的不得了,馬上召開會議要想出提昇競爭力排名的方法,居然要組一家公司來提昇我國的競爭力排名。當時筆者就為文評論。 競爭力指數 (competition index) 是權衡一國諸多因素 (政治穩定、立法效率、行政績效、投資環境、國人所得、消費指數、…) 再計算得出的一個指標。完全沒有一個或幾個措施可以提昇 “競爭力指數” 這玩意兒。 就像我們說一個人是 “好人”,是因為他誠實、熱心、慷慨、恢宏、風趣…。沒有一個方法可以讓一個 “壞人” 在幾天之內變成 “好人”。 要提昇一國競爭力要做好多事,絕不是執政者可以在短期內 “提昇” 的。 有時候政治人物 (朝野都一個樣) 為了選票會想出一些不著邊際的措施,完全枉顧事實。不知是他們太笨還是太聰明了。可惜的是,這些無厘頭的花招卻能摶得媒體廣大的版面。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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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