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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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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19:14
李網友:9月21日授課時,提及10月21日會在台大講授【印信管理與使用】,並會用【印信範例】講解,或許講得不夠清楚,讓你誤解。本人的意思是會將講義放在部落格內,並沒有包括印信範例;因為貼上印信範例,必須要有掃描機(本人沒有),而且本人所持有的印信範例,都是實際範例,若沒有經過同意,任意貼上別人機關印信,恐有違法之虞,所以也無法E-mail給你。若你要深入了解,設法於10月21日去台大授上課。至於【印信管理與使用】的講義,已於日前發表,請參考!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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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18:25
所謂【鈐記】是【鈐蓋圖記】的簡稱,依《印信條例》規定,人民團體使用圖記;所以,鈐記也就是蓋印的意思。至於如何增進文字表達能力,這不是三言兩語有所盡述,有道是【五多】:【多讀、多看、多想、多寫、多商量】,是增進文字表達能力的方法;總之,文字能力難以速成,持續努力,方能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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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22:52

夏老師:

一、請問「鈐記」是指關防嗎?

      國語日報在比賽報名單上要求蓋「鈐記」,報社說是關防,但查到的資料說是長形章,請老師指導。

二、如何增進文字表達的能力?

      自從接任文書工作,會議紀錄很多,報告的人用口語表達,但這樣的口語字句不適合會議紀錄,要如       何增進這方面的能力?

謝謝老師^_^

阿蜜敬上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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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16:09
正、副本單位,若是逐一列舉,以【全銜】為妥,主要在於方便公文電子交換;若非用【全銜】,可能無法進行公文電子交換。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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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16:08

都可以。但建議你:對方用什麼名義來函,就復函什麼名義,可免生枝節。

簽至一層,稿二層決,稿仍要註明「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係因「本案依…決行」主要是讓受文者了解,本件非發文機關首長簽署,而是授權某主管決行。另外,第二個問題也要註明,理由與前面相同。

【函釋】與【函示】意義不同,前者為來函解釋,解釋者未必是上級機關,而是主管機關。後者為來函指示,指示者一定是上級機關。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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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16:06
【瞭解】與【了解】都有人用,《文書處理手冊》有兩處用【瞭解】,而沒有用【了解】;惟本人比較傾向使用【了解】,因為【解】是動詞,【了】是副詞,【了解】就是【了然有所覺悟】之意。

發文者
2016/09/22 10:47

夏老師,您好!

跟您請教一下,若欲發文給同為某鄉鎮的部分學校,或某縣市政府下的部分處室,

於函或書函中的正、副本單位,該如何明列?

舉例來說,以往的寫法是:

雲林縣政府 水利處、農業處、城鄉發展處、建設處、雲林縣 虎尾鎮公所、土庫鎮公所、元長鄉公所

但最近收到的公文中,多以各單位全銜顯示,如:

雲林縣政府水利處、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土庫鎮公所、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不知在最新的公文寫作規則中已有新修正?

麻煩您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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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2016/09/20 14:50
夏老師:
您好
請問您
函釋及函示之公文用法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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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莊
2016/09/20 13:59
老師好

先簽後稿,簽至一層,稿二層決,那麼稿上還要註明「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嗎?

又會議紀錄一層決行,另創稿發文,附件為會議紀錄,那麼稿上還要註明「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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