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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17:04:11瀏覽1466|回應3|推薦9 | |
引用文章電玩 埋葬多少英雄豪傑… 台灣的網咖,泡在裡面的都是玩電玩,網路遊戲,還可以邊喝飲料邊玩。這和我在歐洲或紐澳的網咖看到的完全不同。因為自助旅行,有時連下一站的旅館或交通工具都沒有著落,看到internet店會進去。一小時3歐元,相等於台幣135元,儘量在半小時內把該做的事完成。 我原先以為歐洲的網咖和台灣一樣,都是玩網路遊戲,結果不是。人人安靜的坐在螢幕前,找資料的找資料,寫e-mail的寫e-mail,用skypy打電話的打電話,沒有人沉迷網路遊戲! 從網咖文化就可以看的出來為何歐洲比我們水準高,不是沒有原因的。網咖應該為提供者找尋資料,訂機位,訂旅館或蒐集資料的去處!不是玩網路遊戲的地方。電玩像嗎啡很容易上癮,又不利健康。 我不知要如何改變這種網咖文化,它確實滿畸形的!也許,這些年輕人可以從網路虛擬世界獲得很大的快樂,畢竟這是不正常的!如果筆者說,網咖業應禁止電玩,相信會引起限大的反彈!大概只能宣導,不能用強迫的方式禁止年輕人沉迷網路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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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