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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記者生涯之四十四
2010/08/09 10:16:42瀏覽11351|回應82|推薦74

第一次到彰化二水,有佳人為伴,一路上有說有笑,根本無暇留意沿途風光,再訪二水時,心裡迭聲叫苦,尤其一路上最常看到的招牌是:「豬糞出售」,我的天,這是什麼地方?連豬糞都拿出來賣?

完成報到後,特派員告訴我轄區是田中區,包括二水、田中、社頭三鄉鎮,這真的是巧了,由於我前面的駐地記者,是因為與特派員不和,在辦公室幹了一架,拍拍屁股就走人,所以沒人帶著跑新聞,一切都靠自己摸索,扯的是田中鎮長劉楚傑是湖南人,一口濃濃鄉音,講什麼都聽不懂,得靠秘書許秋林翻譯,許秋林是標準的台灣人,國語講的不是很標準,就只有他聽得懂劉楚傑在嘟嚷著啥。

但是讓人佩服的是,一個外省人,說什麼沒人聽得清楚,沒有買票,竟高票連任兩屆,憑的是他的操守與服務,他是個標準的硬漢子,不怕勢力、不怕高官、不怕黑道、不收紅包、不受關說,要標工程得靠真本事,水溝不通他可以帶著清潔隊下溝裡挑臭泥,他說過一句話:「我說話人家都聽不清楚,我只有做給人家看」。

他的高風亮節讓我十分折服,所以我曾當眾說過一句話:「劉鎮長,男人裡面你算是長的醜的,但你的心是美的,尤其操守是最讓我尊敬的,這是你最了不起的地方」

其實最了不起的是我,這番話說得如此誠懇又得體,說得他視我為知音。

馬屁鄭、狗腿毅豈是浪得虛名?

所以不久,他給我一個獨家,是兩兄弟失和,卻隔鄰而居,哥哥氣不過弟弟,把自己價值幾百萬的三樓透天厝,統統用來養豬,每天除了豬叫聲,還有臭到不行的豬屎、豬尿,鎮公所每月去開告發單,每次罰二千四百元,哥哥只要能薰死弟弟,罰款也甘願。

看來比我賤的人還真不少!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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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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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粉絲
我選擇當粉絲
2010/08/19 19:27
粉條好像是軟的,粉絲是硬的,所以.....

我是387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8/19 17:36

這麼多粉絲變粉條

那~~

我要當糖水

有!!


粉條
既然格主被火,粉條的名字也改了
2010/08/19 13:06
鄭毅大大的粉條從今起,簡單叫做 "粉條"!

粉條報到!

小南北
簽到
2010/08/19 12:05
我來也!

我是 E
簽到!~
2010/08/19 10:44
"有"~

米分糸糸
那就來
2010/08/19 09:49

簽到一下囉

"有"


夜貓子
建議
2010/08/19 02:46
幾天不見,世界大戰一畜擊發 ,格主潛逃,滯陸不歸,建議各路粉絲英雄,英雌fire掉格主,另立「我的記者生涯粉絲篇」。

吵死了
給過兒
2010/08/18 20:53

沒格的 "人" (我沒說是畜生喔)

你叫牠開什麼格啦


月飛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承認啦!
2010/08/18 19:42
我承認,我寫的是狗屁詩,寫的也不好。

但是,我放我的狗屁,污辱了狗。可是,卻有一個BUY跑出來表示敬佩。

這就夠了!

我放屁,為甚麼你要敬佩呢?

人家鄭毅大哥在這兒寫東西,為甚麼你又跑出來放屁呢?

只有你可以放屁?我們放屁就污辱了狗?

屁來屁去,我看你的道德操守也比我高明不到哪兒。

看官心中自有一把尺!

我是很卑劣啦!你,岳不群,又高明到哪裡呢?

還扮演蒙面人勒,有膽去開一個格啦!






BUY
沒人說它好啊!
2010/08/18 17:44

沒人說你的詩好啊!小南北,趕快到他版上去留言稱讚一下,不然就真的沒人啦!

喜歡寫就代表好囉?我是不想傷害到狗,才沒把"狗屁"寫出來,

是你自己承認的阿!而且還傷害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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