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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0 08:36:52瀏覽9565|回應9|推薦66 | |
後來怎麼收手的? 某官員半拉半扯的請我去吃飯,席間有幾個當事人、還有包商,當事人一再賠不是,並強調日後一定會加強工程品質。吃到一半,進來一名黑道大哥,大哥坐下來, 眾人紛紛起身敬酒,擺明社會地位蠻高,大哥帶來的二個兄弟,就站在大可身後倒酒,包商很客氣的介紹,這大哥是他朋友,很欣賞我的才華與文筆,想跟我認識一下。 我的才華與文筆?我自己都不相信我有這兩樣東西,是來顯擺的吧,我依舊從容不迫坐著。 突然,眼尖的我,看到正在倒酒的小弟,腰裡露出槍把,那是我第一次在「市面上」看到手槍,後來幾年經常看到,就比較習慣了。 人家既然懂得欣賞我的才華與文筆,我就得更懂得欣賞我的小命。 所以我也很誠懇的起身敬酒,誠懇到酒都抖出來了。 這個時候,我如果說:識時務者為俊傑,算不算俗仔?各位會不會因此瞧不起我? 我想不會的, 因為,後來這位大哥成了我好朋友,而且他還活的好好的。(這句話應該沒有什麼恐嚇的意味吧) 早年,中部有四大角頭,分別是吉他、木雄、豆花、瘦樹(都是綽號),其中有二個是洪仔岸帶出來的,那個時候綽號「冬瓜」的標哥顏清標先生,還不太成名,只是算個小角色而已。 對不起,標哥,別生氣,代代有能人出的嘛,如今您不也稱霸了。 洪仔岸,道上流傳他很多故事,他冷靜、兇悍而膽識過人,是屬於智慧型的黑道大哥,有一傳說,因為驃悍,他在黑道成名很早。有天他兄弟被人殺死,仇家來頭不小,他惹不起,隱姓埋名一人到梨山,受僱為工人,每天挑肥、砍樹,什麼苦活都做,無人識出他是黑道大哥,三年後,一個颱風夜裡,他無聲無息的回到城裡,手刃仇家。 我說過,這是個傳言,我不負責任。幾次跟他喝酒,都想查實, 但我孬,不敢問, 這可能也是我到現在還活著的原因之一吧。 黑道的事,暫到這裡打住,反正以後還很多、很多。 在豐原跑了大半年新聞,漸漸混熟了,也小有名氣(修理的新聞多了,就修理出來了),有天,一個同業告訴我:「小鄭,跟你說個獨家,就看你敢不敢寫?」 「敢,有什麼不敢寫的?」 「你為什麼自己不寫?」 「不行,我那報社是省府的報紙,你又不是不知道,寫了也登不出來,這新聞不寫可惜」 第二天,搶了個社會版頭條獨家,標題是「中央員之子,在酒家與黑道、警察打成一片,酒客奪門而逃」,夠嗆吧。 新聞內容是某中央大官的兒子,與幾個黑道分子到豐原一遊,中午在「桃花香」酒家開番,一時興起,把當地派出所主管也叫上,該主管知道他來頭,不敢不到,更不敢慢到,來不及換便服,穿著警察制服匆忙趕到,在酒家門口被看到,而且還是因案被這主管抓去關的人看到,新愁舊恨,加上認為警察竟穿著制服來喝花酒,這太過分了,立即打電話到總局督察室檢舉,督察趕到,看到那官員之子,當場傻眼,官員之子認為這二百五督察敗了他酒興,當場罰酒三杯後,讓他敬陪末座,檢舉人原本等著看一場好戲,沒想到來一個留一個,還統統喝起來了,一群人不知內情,卻憤憤不平拿著板凳,衝進包廂開打。 見報那天,警界如開水滾了似的,整個亂了,其它各報的記者也因漏了這條,被長官海削一頓,我覺得自己走路都有風了,一整天都在笑,得意的笑。 只是搖擺的時候,總沒有狼狽的長久。(台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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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