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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6:08:10瀏覽2898|回應0|推薦1 | |
地價稅繳納期限是每年的11月1日至30日,如果你的房子出租做商業使用,地價稅適用一般稅率,為千分之10以上,土地面積愈大,適用累進稅率愈高。9月22日很重要!因為這一天決定你家每年要繳的地價稅,可否適用優惠稅率。 地價稅繳納期限是每年的11月1日至30日,如果你的房子出租做商業使用,地價稅適用一般稅率,為千分之10以上,土地面積愈大,適用累進稅率愈高。但只要土地屬於自用,稅率就只有千分之2,稅額來回最少差5倍。如果你今年剛買房子、或是土地使用有變更,一定要記得,必須在9月22日前,辦妥符合自用住宅使用的戶籍登記,如此,地價稅才可以適用最低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擁有多間房子要仔細精算 哪些人符合自用住宅的申請資格?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子女(年滿20歲)或父母等直系親屬,只要這些人的戶籍設在房子內,地價稅就可以適用最低稅率。很多人在購屋第一年,忘了辦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沒關係,只要在買賣房子申辦土地增值稅或房屋契稅時,有填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申請單,即使事後忘了去辦戶籍登記,只要在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使用要件,仍可提出申請,當期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另外,有些人如果同時有兩間、或是更多房子,還是有辦法可以降低地價稅。節稅方法就是善用家中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直系親屬,把他們的戶籍分散到不同的房子,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繳地價稅了。可能的情況大概分為以下2種: 1.如果老陳在台北市、屏東、高雄各有一間房子,分別由夫妻兩人(夫妻、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只能同設一戶籍)、父母、以及讀大學年滿21歲的兒子居住,只要把夫妻、父母、兒子的戶籍分別遷入這3間房子,所有房子就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假如老陳在台中又多買一間房子,而且已經沒有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親屬可以遷入戶籍,這時就應按4間房子的地價稅去衡量,把戶籍遷入地價稅最高的三間房子、適用最低稅率,留地價稅最低的那一間適用較高的一般稅率,如此最能達到省稅目的。 天災流失土地也可減免 再來,如果有以下4種情況,你也可以申請減免地價稅: 1.如果土地有供公眾使用,例如騎樓、道路用地等,可以適用減免稅的規定,但要記得申請。 2.如果你的房子正在申請都市更新,都更土地在更新期間可以適用免繳地價稅規定。 3.與都更相同,重建或是重劃區的土地,也可以申請免繳地價稅,不過,必須是重建或重劃前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 4.颱風或水災造成土地流失,無法利用者,依無法利用的比率,也可以申請減免地價稅。 *地價稅課徵流程圖 STEP 1 8月31日 確定土地所有權人及納稅義務人 STEP 2 9月22日 辦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減免稅申請 STEP 3 10月底前 稅捐處寄發稅單 STEP 4 11月1日~30日 納稅義務人繳稅 撰文者:黃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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