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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16:38:41瀏覽385|回應0|推薦0 | |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會員 17 日上午決定未來投資型保單將不再免稅,未來個人稅率10%,但不追溯舊保單。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表示,修法後新保單才課稅,假設某人有一張 20 年期的投資型保單,已繳費 10 年,10 年後滿期投資獲利仍然不用課稅。實施時間點,則將由行政院評估經濟情勢穩定後,才會實施。 金融海嘯 已10萬戶停扣定期定額投資型保單 金融海嘯影響投資型保單獲利,壽險業者認為此時不宜實施投資型保單課稅。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 2 月到上周為止,有 10 萬戶停扣定期定額的投資型保單,2 月迄今約有 37 萬 2000 多張定期定額投資型保單,再加上約 20 萬戶單筆買進投資型保單,國內有至少逾 50 萬張投資型保單,去年國內最大壽險國泰人壽賣出的投資型保單金額就有 130 餘億新台幣。賦改會委員黃耀輝說,投資型保單應與其它金融商品課稅一致化,唯有「超過保險的部分」才課稅,即指保單中屬於純保障的部分,符合一定比例者,只可歸於「適格保單」,若超過該適格部分,則應課徵所得稅或遺贈稅。至於課稅時點,黃耀輝強調,應以實現時課徵,即保單到期或解約時,經投資盈虧互抵後,若仍有淨獲利時,則以 10% 稅率分離課稅。 金管會主委提出書面報告指出,建議應不影響既有保單權益為原則。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仝澤蓉、曾桂香/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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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