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什麼時候可以不說再見?
2010/12/11 21:14:32瀏覽579|回應1|推薦15

﹝淡水有河book﹞

你始終不明白,為什麼見面的時候,時間總覺不夠?是不是時間被誰動了手腳或者偷去了呢?可又為什麼才分離,時間立即變得漫長難耐,彷彿永遠也過不完似的?

如果真有張系國小說〈夜曲〉的「天長地久計」,你一定設法弄到手,把所有耗在等待以及想念的那些難捱的時間,縮短成半秒鐘,好一眨眼就度過,再將省下來的所有時光,全用於你們同在一起的時候,慢慢享受其中的幸福與快樂。

但這終究只是過於浪漫的空幻想法罷了,除非在夢中,否則豈有此種美事?何況省下來的時光畢竟也會耗盡,屆時還是難免要道那一聲令人痛苦不堪的「再見」。

天底下最最困難的,莫過於對她說「再見」了,即使早已預訂隔天風雨無阻不見不散的約會,可是送她到家門口,偏又難分難捨走不開了。其實,若說你們不會互道再見,那是騙人的,因為你們在深夜的小巷分別時,總要跟對方說上一千萬遍「再見」;奇怪的是,你們卻依然牽著手,不願分開兩顆合而為一的悸動心靈。

那情形大約都是這樣的,你想盡辦法,東繞西轉地把一段很短很短的坦途走成一條好長好長的彎路,總算送到家門口,柔順體貼的她又堅持送你到路口搭車回家。你默默禱告車子脫班,但可惡的公車一下就來了,這時你會馬上找任何不是藉口的藉口使自己不上車,諸如車子太舊、乘客太多(明明還有許多空位)、車速太快……,甚至連司機看起來不夠和藹可親也足以成為你拒絕上車的理由。直到你編不出任何藉口,要命的公車又來了,可是她那明亮如月的深情的大眼睛,像有千言萬語凝聚在裏面,看了真教人不忍。既然不能無視於她的眼神而上車,只好再次送她回去。就這樣互相送來送去,不知把那條熟悉親切的小巷來來回回給走了多少趟,才會真正說聲累死人的「再見」。當然,若有人在旁催促或逼迫,情況會好些。那一回,車來了,車門打開,老毛病又犯了,不肯說再見,彼此僵在那裏,不讓時間往前流走,這時司機老大像被耽誤了幾百個鐘頭似的,猛按喇叭,不耐煩地問:「到底上不上!」你這才如夢初醒,慌忙跳上車,隨著車子的移動,跑到車子最後一個靠邊的車窗位置,探出頭,沒命的向小站上那茉莉花似的、令人心疼的人兒揮手再見。

有時,遇到天星熱鬧的夜晚,恨不得摘取幾顆星子,別在她的髮際,表示你的情意,於是怎麼都上不了車,直到錯過最末一班。明滅星光下,她緊挽你的手臂,瞪著眼睛說:「你看,都是你,叫你走,偏不聽,現在只好搭『太可惜』了。」那聲音像是抱怨又像在責備,但一字一句聽來都服甜蜜極了。還記得她趁你不注意,偷偷把錢塞給計程車司機,你正想阻止,她卻不理會,一意指示不知如何是好的司機:「快走!」然後跑得遠遠的看著你,不給你任何追上去的機會。車上,你一直在想,隔天該罵她或是疼她?想不出個所以然來,卻又意外發現,車窗外的夜色,似乎不曾如此美麗迷人過呀!你忍不住哼起歌來了。

還有一次是在微雨後的靜夜裏,你永遠不會忘記,自己居然會有如此浪漫、激情的時候,雖然幼稚可笑,但一點也不後悔。明明都上車了,可是才坐一站,又想她想得厲害。想她柔順如水的秀髮;想她茉莉花香的笑容;想她細緻嫩軟的小手;想她銀鈴脆亮的聲音。這些強烈的念頭一下就吞沒了你,於是突然著魔似的,莫名其妙的按鈴下車,以跑百米的速度,飛奔到那條在心中閃閃發光的、瘦瘦長長的小巷。當她再度在朱色大門前看見氣喘吁吁的你,非常非常非常生氣的罵道:「你真傻,氣死人了!下次不准再如此!」那語氣像是母親在責備犯了不可原諒錯誤的小孩。你卻嘻皮笑臉的回答:「知道啦!下次不敢了。」你知道,生氣是假的,心疼才是真的。幾近瘋狂的行為並沒有徒勞白費,你總算獲得一個深情的甜蜜擁吻;你第一次知道,什麼才叫醉人的午夜香吻。那時你彷彿覺得,時間就此止住了,你們永遠也不會老去,這就是永恆吧?

當你們在一起,不可能找不到話題,你們自會不斷刺激對方的靈感,眉飛色舞的說個沒完沒了。可是一到說再見的時刻,卻黯然低首緘默不語了,心裏充塞一種說不出的窒悶與空虛。這是什麼緣故?你不懂。雖然你們天天見面,甚至在夜夢中你們也在一起複習昨天沸騰的歡笑以及預習明日熱烈的快樂,但見了面,依然有「好久不見」的感覺。這就是愛嗎?

到底要到哪一天,你們才不用再說那聲令人苦惱無奈的「再見」呢?※

( 創作小說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cpou&aid=4687796

 回應文章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那時代的
2012/04/07 14:27

年輕歲月真是動人,為什麼現代的年輕人寫不出這樣的愛戀?

---- 來此一遊的記錄,格主不必答復。


歐宗智(ccpou) 於 2012-04-07 14:42 回覆:

此篇曾於《皇冠》雜誌發表

主編表示十分喜歡呢!

歐宗智(ccpou) 於 2012-04-07 14:45 回覆:

又,主編告訴我

將來出書時

此篇篇名正是絕佳的書名

可惜後來出書

此文均無緣收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