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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二三事(一):瓜田李下之嫌
2012/06/29 09:34:30瀏覽952|回應2|推薦39

又看到『疑似』私相收授的官商勾結新聞,不論這個指控是否為真,即便事後證明是假的、根本沒有所謂的「收取鉅額斡旋金而使人非法得利」,對這位政治人物的政治生涯,一定也會留下一個難以抹滅的痕跡,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

 

而影響眾人對其觀感的最大因素,在尚未證明清白前,大家看的應該是他面對此事的態度是否誠實。或許真的沒有收企業錢來辦事,但澄清的過程裡,如果只是想盡辦法撇清關係,而非將事實來龍去脈全盤託出,事後又被一張張不會說話的圖片來自打嘴巴時,就算真的沒收錢辦事,還真的會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呀!因為你說的話、你澄清的事,再也沒人會真的百分百相信。

 

有時候想想,古人說的『瓜田李下』,還真的不是沒道理。早期的官商勾結,可能以為天衣無縫各取所需。但現在,科技發達加上人心思變心中只有私利沒有義理,平時就收集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作為日後要脅之用,一旦不合他意,就給你來個玉石俱焚,新聞媒體最愛這些爆炸性的爆料,所以真的要記住『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處事得更為謹慎小心,別做些讓有心人可利用的模糊地帶呀!

 

這讓可蜜想到可蜜剛畢業進入公司上班時,因屬於管理部門,接觸的都是公司高層相關決定事項。才進公司沒多久,一次會議中老闆突然對我說:

『在公司裡,你們的角色很尷尬,其實是勞方,但同事卻又把你們想成是公司的代言人不是他們同一國的,做得好不容易。因為,同事們想從你們這裡打聽公司高層決定或較為機密的事情,你們三緘其口時,即便你們真的不知道,他們還是不會相信你們,他們也會慢慢不在你面前說真話。而公司高層可能也會懷疑你們的口風,真的是兩面不討好。所以,為了讓你們自己好做事、做好事,要讓自己徹底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在公司裡,不要結黨營私,不要和誰誰誰特別好,甚至連中午都不可以和固定的一群人吃飯,更不能關起會議室吃飯聊天,別人可以這樣,但你們最好不要,因為一旦有公司機密被洩漏,你們都有可能因此被懷疑、屆時可是很難澄清的。所以,在公司裡,總經理室、管理部、人事單位這些人在公司裡最好都沒有朋友,就不會有事情發生。記住:君子知交淡如水。』

 

那時候,聽到大老闆說這樣的話,還沒工作經驗的可蜜當時覺得老闆說的太嚴重、太嚴苛。但之後諸多事情顯示,大老闆的真知灼見,真的是有道理的。因為可蜜還是照樣和一群同時期進公司的同事吃午飯,但發現,他們真的都會在吃飯時罵公司、罵主管、罵老闆,可蜜沒辦法跟著罵,他們漸漸就不在可蜜面前批評公司相關事項。開始會問可蜜一些他們想知道卻又還未經證實的決定,但因為尚未公告都不算數,即便是有可蜜也不會承認,只能推說不知情。可蜜覺得,同事們大概也不會相信可蜜完全不知,所以可蜜就自己退出午餐團,上班時間也盡量不與誰特別親近與攀談,這些舉動可蜜的高層們應該都看在眼裡吧!

 

也因此,在公司和可蜜較為要好的同事都知道,當可蜜的朋友在公司裡可享受不到特權或行事上的便利,因為他們知道正因為他們和可蜜比較熟,反而得更守規矩、更秉公處理,才能避免人言可畏的情營產生。所以,可蜜認為當可蜜的同事好友,真的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享受不到便利還會被其他人敬而遠之。

 

而幾年後,可蜜離職的助理(從可蜜還是助理時的助理)才跟可蜜說,當初可蜜對助理說,因為部門屬性的關係,我們所言所行都要特別小心,該說的不說,不該說的也千萬別說。做好自己的事就好。可蜜助理也覺得可蜜說的太嚴重,但後來她也遇到相同狀況,各部門的人都會來向他打聽可蜜的動向、或公司的政策。而因為可蜜早就料到有這樣的情況,只會在已經要執行前才會告知助理,所以他真的什麼都不知道。但有心接近他換取情報者,當然不相信,開始對他排擠,不再找他參加各種聚會。更糟糕的是,還演變成後來刻意抹黑我助理的情形,讓我助理在公司上班情緒變得非常糟糕,嚴重以私情緒害公。

 

那時,可蜜不知我助理是處在這樣一個狀況,可蜜那時僅有告誡他說

『我是不喜歡擺主管架子的人,你對部門、對公事或對我的處理有不滿意,可以直說可以討論,但我不接受莫名的情緒暴力,怎樣我都是你主管。』

那是可蜜第一次對助理擺出上司姿態訓話,因為那種態度是讓可蜜到了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況且平時可蜜待這助理還真的很好,所以可蜜才不能忍受。

 

經過這件事之後,可蜜的助理也成熟了,非常能理解之前可蜜和他說的各種情況,絕非危言聳聽,且經過這次慘痛的經驗後,可蜜的助理對可蜜的信任感更高,我們彼此的合作也更有默契。即便我們現在不是同事,也還常保持聯繫、相約出來吃飯聊天。到現在,每次遇到不如意時,他總會第一個想到可蜜,還常對可蜜說,希望哪天還有機會再和可蜜一起做事再當可蜜助理。雖然,可蜜不知會不會有那麼一天,但可蜜還是很高興聽到這樣的話。

 

所以,在一般企業工作的可蜜尚且都還得被老闆提醒『瓜田李下』的重要,更遑論身居政府要職的政務官、民代或公務員了!『清廉』『清白』『清楚』真的是缺一不可呀!做到這『三清』哪還有這種似是而非的誣陷事件呢?堅守崗位與本分,不圖不義之財,更不用怕有一天東窗事發、身敗名裂。無所懼者,行事才能坦蕩、無畏,理直自然氣壯呀!任誰也打不倒的!

 

面對所有指控時,被冤枉者當然想澄清自己無辜。但僅僅是徹底撇清關係不見得是上策,唯有開誠布公、坦承一切,不讓有心人可以抓到語病、漏洞再度渲染大做文章。看來,因為人心的無情無義與科技發達,應該可以讓我們漸漸擺脫政商勾結的惡夢吧!這也是好事一件吧!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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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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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難!
2012/06/30 10:13

在台灣的立法委員,沒有人可以不跑紅白帖!

立法委員中只有不分區立委中的極少數有極小的機會不喬事情。

為何要跑紅白帖、為何要喬事情,還不是選民壓力,或是說民眾對立法委員的主觀期待,自然淘汱掉其他型式的立委!

只要跑「紅白帖」就有機會被不明人士利用。

只要去「喬事情」就可能有利益糾葛。

要立委不瓜田李下何其難!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7-02 10:04 回覆:

的確是很難呀!

所以,真的沒有不索賄、不收賄的立委囉?!唉!天啊


Jenn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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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色彩
2012/06/29 09:54

有?   沒有?    真的咩有?

為甚麼撇不清? 你說呢? .....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6-29 10:13 回覆:

哈!奸笑(呵呵、嘿嘿)

真相可能有幾個:

1.第一次真的有索賄辦事。但今年初要求再次索賄不一定為真。

2.真的沒有索賄之情事,但碰面幾次可能也與金錢無關,但為的可能是其他『不能說的秘密』,所以才沒法一五一十說清楚。

處理事情的態度與方式,讓我們能更清楚的認識一個人。這點,倒是比結果為何更讓人覺得寶貴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