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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屁話
2006/11/30 15:54:19瀏覽581|回應0|推薦4

剛剛讀完周志誠的報告﹐立刻看到下面的世紀屁話﹐真是怒火中燒﹐要攪渾水也不等觀眾的記憶衰退一點再動手﹐人家前一分鐘才說完﹐後一分鐘你們就忙不迭的扭曲造謠﹐簡直把我們當傻瓜!!!


馬英九公布捐款明細 民進黨團痛批:前後數字根本兜不攏
2006/11/30 13:59  Video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http://www.ettoday.com/2006/11/30/301-2022141.htm
 
台北市政府30日上午委由會計師周志誠說明市長馬英九的捐款明細,周志誠指出,馬英九捐款共236筆,總金額為6809萬4910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葉宜津、立委謝欣霓、江昭儀隨即反批,指上午公布的6809萬元與馬英九自己說的7027萬元捐款數目兜不攏,報告得不清不楚,根本就是欲蓋彌彰。 (放屁!馬英九今日(1/12)發表聲明從來沒有說過捐款七千多萬的話)

葉宜津指出,馬英九不敢公布到底捐給誰(放屁!受贈者一共138個﹐不願公佈的只有18個﹐不過13%!!什麼叫沒有公佈受贈者名單?),就是因為說一個謊就必須用更多謊來圓,「拿馬市長自己說過的捐款費用來檢驗,兩次競選補助款全部捐出是4775萬、國大薪資捐出360萬、選舉結餘款242萬、特別費案發後脫產捐出1650萬元,總共7027萬元。」  
 
葉宜津表示,這些都是馬英九親口說出的捐款數字,但今天公布6809萬元和馬市長自己說的7027萬元,兩個數字兜不攏,又是一個瞞天大謊(放屁!同上),「數字會說話,別再說謊了,趕快把流向說清楚。」 (放屁﹐明明就說了﹐有憑證的有6807萬8235元,佔99.98%;沒有找到憑證的僅有1萬6675元,佔0.02%,但沒憑證的也經過查證,受贈的對象證實確有收受馬英九的捐款。)
 
葉宜津指出,連基本數目都兜不攏,也沒公布受贈者名單,「到底捐給誰?別搞半天又是捐給自己的敦安和新台灣人基金會,等於從左邊口袋換到右邊口袋,顯見馬英九連小錢都看不開,如何掌理國家機器?」 (放屁!同上)

謝欣霓也說,馬英九5月19日聲稱捐款金額超過5300萬元,經費來自兩次選舉補助款,未提及與特別費有關,但今天市府公布的捐款數字卻是6809萬元,差額剛好等於馬英九在11月17日捐出的1500萬元特別費,質疑他涉嫌藉由捐出特別費的方式脫罪。 (放屁﹐數字有這麼硬湊的?5月單據還沒清出來﹐馬英九怎麼可能估算正確?他有把握的只有5300萬﹐當然說超過5300萬)
 
柯建銘批馬團隊記者會荒腔走板、欲蓋彌彰,馬英九缺席也是最大敗筆,假如是個男子漢就該一肩挑起,親自出來說明才對(放屁!現在你們說馬英九不敢親自說明﹐馬英九親自說明你們就要說馬英九撒謊﹐應該讓會計師出來說才有公信力﹐對不對?) ,「他一向標榜自己誠信清廉,但特別費案發生至今前後矛盾,至今還在說謊。」他痛批馬英九人格和清廉已完全破產,剩下只是等他宣布退出政壇。 (自說自唱的屁話!你的話還是奉還給你自己吧!)

此外,馬團隊上午也指出,在報稅金額方面,總金額6809萬4910元裡,有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共1524萬9166元,佔22.39%;無申報的為5284萬5744元,佔77.61%。
 
謝欣霓質疑,上午沒公布捐款明細和時間,表示特別費根本沒真正用於公益和公務,她並強調特別費是公款不能挪為私用,根本就不能申報所得稅。 (放屁!妳以為謊話說多了就成事實?第一,特別費不用檢據核銷的半數,匯入私人帳戶有無違法,這是行政院的規定﹐除非首長另有要求以支票或現金提領。 第二,特別費存入首長私人帳戶之後,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即必須為財產申報。換言之,只要是私人帳戶中的金錢,依財產申報法,並”不問中間的款項是公款、私款或借款,是存款都要申報”。 )


神啊﹐請賜我DEATH NOTES!!!我保證會塑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不願公佈身份的18受贈者啊﹐

受人捐助真的只是當場一聲謝謝就完事嗎?

施明德還是反扁的﹐依然大方承認得過陳水扁資助﹐馬英九因捐助金受人誣蔑﹐你們明明可以為捐錢的人洗刷清白﹐卻為了自己未來的利益而做了縮頭烏龜﹐其無情無義﹐思之心冷﹐我有錢寧願丟進水溝裡也不捐給這種自私自利的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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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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