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得福人力 得福外勞-申請外勞,外勞申請,外勞仲介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Miss 陳
作家
Miss 陳
文章推薦人
(1)
靚寶貝
其他創作
‧
外籍看護工於被看護人死亡後是否可繼續工作?
‧
外傭逃跑怎麼辦?逃還可以再申辦嗎?
‧
外勞到期了,要繼續聘雇她,該如何辦理?
‧
雇主是否可派遣所聘雇之外勞從事非申請項目之工作?
‧
外傭可否到醫院或安養院照顧病人?
‧
外籍勞工薪資所得如何扣繳?
‧
就業安定基金該如何繳納?
‧
外籍勞工的休假日期?
‧
外勞生病或受傷時應如何處理?
‧
家庭看護工或幫傭每日的工作時間?
最新創作
‧
(最新)兩名女性印尼看護工,可承接
‧
一名女性印尼看護工,可承接 (已找到雇主)
‧
一名女性印尼看護工,可承接(已找到雇主)
‧
一名女性印尼籍看護工,可承接(已找到雇主)
‧
兩名女性印尼籍看護工,可承接(已找到雇主)
字體:
小
中
大
外傭可否到醫院或安養院照顧病人?
2011/06/21 01:46:11
瀏覽
827
|回應
0
|推薦
1
雇主若要指派外傭至醫院
(
附設之安養中心或安養院照顧被看護者,須事先經過勞委會報備許可。
但外籍看護工至醫院
(
附設之安養中心
)
或安養院看護以一次兩個月,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為限。
(
知識學習
|
其他
)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arapj&aid=534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