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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2/08 00:32:58瀏覽2178|回應6|推薦4 | |
| 代表台灣精神的電影「賽德克 巴萊」,全片的電腦動畫特效竟是大陸的水晶石公司製作的,這讓很多人在心理上覺得不大能接受。
動畫數位特效現在已經是電影製作不可或缺的手段,尤其在大場面實拍成本愈來愈高到不可能負擔的今天。「賽」片既然號稱史詩級巨片,豈有可能例外?之前魏德聖對外宣稱不用電腦特效的理由後來都被自己的行動所推翻,從6、7百個鏡頭一路增加到1500個鏡頭,這造成後來水晶石出線的遠因,但過程可不是那麼簡單。 「賽」片其實一開始還是找國內的動畫公司洽談,但是國內傳統那幾家公司根本沒有做整部長片包案的經驗,於是根據廣告影片論秒的方式來報價,熟悉的人就知道電影那有可能是這樣做的,因此只好放棄,改為尋求境外資源。 首先找到的是韓國,韓國經驗比台灣豐富,報價卻比台灣低,所以就以包案方式承接下來,但當鏡頭從原議定的數量竄升到一倍多時韓國人受不了了,最後只有退出。這時水晶石才以極優惠的價格介入承接了「賽」片全部的電腦動畫特效。 這當中有好幾件事情值得深入探討:首先就是台灣其實不具備電影數位特效製作的能量,「賽」片一個案例就讓台灣那些過去言必稱好萊塢的公司原形畢露。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贊成引進像好萊塢Rhythm & Hues這樣的公司來台灣設研發中心的原因。 其次從原來說不要用電腦特效,到開始的6、7百個鏡頭,最後竟變成1500個鏡頭,雖然好萊塢也不乏超支先例,但差距如此之大應該值得做為問題來討論。導演沒有經驗固然是個原因,但最終問題還是在於沒有專業分工,一切依賴導演判斷,這是台灣電影工業的隱患。 再說為什麼韓國能接而台灣不能?其實韓國的工資是比台灣高的,但是政府各種的政策性補助讓他們敢於對外低價競爭,有業務就有機會磨鍊經驗與累積業績,但「賽」片鏡頭數的暴增讓韓國人也消化不了,最後終於讓給水晶石。 水晶石這家公司我很熟的,在上海世博會中國館共同工作了三年。他全國有三千多名員工,有其他國家所不具備的勞力密集優勢,才有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趕出這麼多鏡頭。 水晶石是做建築效果導覽片的公司背景,所以做城市規劃館之類的影片很OK,但做需要創意與電影感的東西就非常「一般」,「賽」片最後的結果大家可以自己去判斷。其實水晶石平常的收費也不低,願意以如此條件承接「賽」片應該是政策性原因,這就要說到水晶石的背景。 就像大陸許多在行業中居於壟斷地位的企業,表面是民營,其實等於是國企,這不是從法律上,而是從政治面來評斷。想想看,一家民營企業有必要、有能力拿出6000萬歐元贊助倫敦奧運嗎?其餘就不必多講了。 台灣要發展電影工業,電腦數位特效的能量是必須建立。數位特效與電腦動畫雖然都使用電腦,但它們是兩件很不一樣的事情,但很多電腦動畫公司以為差不多。 數位特效是從劇本設定就開始介入的,所以它屬於前製與中製,包括了創意、設計與研發,而不是像台灣竟然找後期製作公司來做數位特效。後製公司的傳統觀念就是計時出租,這也難怪「賽」片在台灣根本發包不出去。 數位特效屬於前製與中製這種分工在全球都是很清楚的。以拍攝「魔戒」著名的紐西蘭導演Peter Jackson在威靈頓創辦的兩家公司為例:”Weta Digital”專做電影數位特效、”Parkroad Post Production”則是後期製作公司。兩家分工清清楚楚,不像台灣混為一談。 台灣終於有機會製作像「賽德克 巴萊」這種電影,但其中最重要的數位特效竟然不得不拿到大陸去做?台灣的電影工業恐怕必須重新洗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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